印尼钢铁业税务检查 税收收入入库3266亿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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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税务总局长比莫
【本报讯】印尼财政部税务总局表示,对38家钢铁企业的检查带来税收收入3266亿盾。
具体而言,收入来源包括:在初步证据检查程序中披露不实行为带来2241.9亿盾,通过监管职能缴纳税款960.8亿盾,以及通过检查职能缴纳税款63.3亿盾。
本周三,财政部税务总局长比莫·维贾扬托在雅加达发表声明称,该局对上述38名纳税人的关联方或交易对手开展了延伸检查。
此次延伸检查涵盖对485名纳税人2021—2026纳税年度的处理,带来税收收入3805亿盾。
此外,对另外20名钢铁行业纳税人开展的初步证据检查带来税收收入1181.8亿盾。
因此,上述38名纳税人之外的延伸处理带来的收入达到4986.8亿盾。
他解释说:“若加上对38名纳税人处理所得收入3266亿盾,钢铁行业系列处理已获得的税收收入总额达到8252.8亿盾。”
但比莫表示,这一数字尚未反映全部潜在收入,因为税务总局仍在对上述钢铁行业纳税人开展监管、检查、深挖和执法程序。
截至2026年8月26日的数据显示,共有8名纳税人仍处于初步证据检查程序中。
随后,12名纳税人已完成该程序,其中11名纳税人在依据《税务总则法》第8条第(3)款披露不实行为后被终止处理,1名纳税人被建议进入侦查阶段。
此外,共有14名纳税人处于立案构建阶段,1名纳税人的初步证据检查建议已获批准,3名纳税人处于监管中。
比莫表示,在这38名纳税人中,部分通过监管、检查和执法职能就不同纳税年度交叉处理。
他说:“通过监管职能,已有16名纳税人完成缴税;通过检查职能,已有13名纳税人完成缴税。”
这些逃避纳税义务的企业通常采用的模式包括:未按规定申报销售收入,且未开具税务发票,导致本应征收的增值税未能纳入管理。
其次,使用他人账户或代持账户,使资金流动未能完整反映在纳税人账簿中,以及客户直接向供应商付款,而纳税人仅充当交易中间人。
最后,开具或使用并非基于真实交易的税务发票,以虚构或抵扣不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比莫说:“每一名纳税人均依据各自的数据、事实和证据进行处理。发现上述不合规模式并不意味着钢铁行业所有经营者都存在违法行为。”
税务总局长强调,对钢铁行业的处理并非仅仅为了增加国家收入。此举也是建立可持续合规性、为所有经营者创造公平待遇的努力的一部分。
他说:“原则是,守法的纳税人应获得服务和确定性。对尚未合规的纳税人,我们推动其改进合规性。但如果根据证据发现存在符合税务犯罪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税务总局将依照现行规定坚决执法。”(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