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国家营养局要求教师参与品尝免费营养餐 引发争议和各方尖锐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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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9日,评委正在品尝参赛者制作的“免费营养餐”,地点位于西爪哇省尖米士县庞英吉兰村体育馆。
【本报讯】印尼国家营养局(BGN)要求教师也参与用餐并品尝“免费营养餐”(MBG),作为在学生分发前对质量或感官品质进行最后把关的做法,引发了争议和来自各方的尖锐批评,其中包括教育与教师协会(P2G)。
国家营养局表示,教师在课堂上担任最后的感官评价员(味道、气味和物理适宜性),以确保食品安全并防止儿童中毒风险。
这一共同用餐活动也旨在作为品格教育、礼仪教育以及向学生介绍营养价值(如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的媒介。
在送到教师和学生手中之前,食物实际上已经先由厨房负责人、营养监督员以及学校负责人或学校现场负责人(PIC)品尝过。
强制教师在学生食用前检查“免费营养餐”质量的政策,被认为不符合教师职业的任务和职能,甚至加重了学校教师的工作负担。因为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教育学生,而不是管理餐盒。
据教育与教师协会教师维权部门负责人伊曼·扎纳图尔·哈埃里称,国家营养局正日益施压教师,让教师参与承担“免费营养餐”实施责任。而即便没有“免费营养餐”项目,教师的工作负担已经很重。
周三(9月16日),伊曼在雅加达说:“我们的问题很简单:国家营养局有什么授权,竟能规范教师,甚至让教师成为免费营养餐负责人?”
国家营养局发布的各项让教师参与“免费营养餐”项目的规定,也被认为违反2005年第14号《教师与讲师法》,该法规定教师的权利、责任和权限。国家营养局制定的条例自行创造了教师责任的含义。
然而,据伊曼称,《教师与讲师法》的法律地位应高于印尼国家营养局局长2025年第401.1号决定——关于2026财年“免费营养餐”项目实施治理技术指南——以及国家营养局局长2025年第5号通函——关于向受益学校“免费营养餐”项目负责教师提供激励。
他说:“这两项规定不合法,因为它们违反《教师与讲师法》。”
伊曼解释说,《教师与讲师法》第14条第1款(g)项已说明,教师有权在履行职责时获得安全感和安全保障。监督“免费营养餐”以确保食用安全、不导致中毒,不是教师的任务。
此外,根据《教师与讲师法》,教师的任务和职能是在教学框架内教育、授课、评估和评价学生。教师没有分发、试吃,更不用说成为学校“免费营养餐”负责人的责任。
伊曼说:“要求教师试吃免费营养餐,无异于拿教师的安全冒险,干扰其教学主要任务,这违反了法律。”
借此机会,伊曼还敦促国家营养局局长苏达约诺道歉并辞职,因为尽管换了负责人,多地仍发生大规模中毒事件。苏达约诺不仅没有改善项目,还被认为将责任推给抗议和报道“免费营养餐”中毒事件的教师、家长以及记者。
伊曼说:“问题出在国家营养局和营养供给服务单位(SPPG)内部。因此,把责任归咎于教师和学校是找错了对象。为什么要怪教师?”
教育与教师协会作为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质疑预算被“免费营养餐”吸走的申请人之一,提醒称第40/PUU-XXIV/2026号裁决已宣布,“免费营养餐”项目必须被排除在来自国家预算的教育经费20%强制性要求之外,最迟于2028年。
在庭审过程中,教育与教师协会公布了对239名教师的调查结果,称“免费营养餐”项目增加了教师的工作负担。因为他们必须直接参与清点、分发和回收餐盒,这挤占了课时。
伊曼说““免费营养餐中毒事件是一个信号,表明免费营养餐项目存在根本性问题。我们呼吁教师们优先考虑自身和学生的安全,不要食用免费营养餐。”
与此同时,国家营养局于周二(9月15日)举办了一场汇集各校校长的网络研讨会。在那次线上会议中,苏达约诺命令校长让教师参与监督食品质量,并在“免费营养餐”餐盒分发给学生和供学生食用时提供营养教育。
苏达约诺说:“所以,所谓教师参与试吃,其实并不是教师参与试吃,而是教师与班上的学生一起食用免费营养餐。”
苏达约诺接着说,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成为学生食用前的最后一道食品监督者。他要求教师检查每个餐盒上是否有食用期限标签,并确保“免费营养餐”质量适合食用。
如果“免费营养餐”的安全要求不完整,教师可以收回学生的餐盒并将其退回营养供给服务单位。但如果一切完整,教师在共同食用“免费营养餐”时仍须继续履行对儿童进行营养教育者的任务。
此外,据苏达约诺称,教师与学生一起排队领取送来的“免费营养餐”餐盒,并在吃完后将餐盒归还给营养餐厨房工作人员,是品格教育的一部分。因此,厨房工作人员只将其送到学校,而不送到学生手中。
苏达约诺说:“因此,我们只想说明,营养素养就是关于营养本身的素养,其次是关于礼貌礼仪的素养。”
基础与中等教育部教师与教育人员总司秘书特穆·伊斯梅尔强调,校长作为学校生态管理者的角色至关重要,要在教育单位层面护航“免费营养餐”项目实施,使其精准到位并对学生安全。(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