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财政部长普尔巴亚·尤迪·萨德瓦(Purbaya Yudhi Sadewa)表示,没有关于对房屋出租或房产租赁业务征税的指令。
周三(12/8),普尔巴亚在雅加达财政部办公室接受记者确认时说道,“如果说我们要追缴租赁房屋(税收),没有这样的指令。”
普尔巴亚阐明,迄今为止的税收征管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正常执行,即纳税人需对所获收入缴纳所得税(PPh)。
他表示,目前尚无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或财产租赁业主的征税计划。
“我们没有专门去追缴(出租)税收。一切照常,业务如常。但通常情况下,有收入就应该缴税,”普尔巴亚说道。
此前,财政部税务总局(DJP)也就房屋出租或房产租赁征税的消息作出了回应。
税务总局咨询、服务与公共关系处处长英格(Inge Diana Rismawanti)于8月10日(周一)在雅加达表示,目前尚无针对此类纳税人的新增征税计划。
“截至目前,税务总局在2027年尚未有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或租赁房产所有者的具体工作计划提案。”英格说道。
英格解释说,这一消息最初源于2027年国家收支预算草案公众沟通论坛,该论坛讨论了税收总体政策方向之一,即强化税基并提高对现有税收义务的合规性。
在此背景下,财产租赁收入是该论坛上提到的例子之一。
“我们需要说明的是,土地和/或建筑物的租赁收入本质上根据现行规定已经是所得税(PPh)的征税对象。因此,这并非征收新税种,” 英格如是说。(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