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宪法法院互联网流量裁决获积极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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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在雅加达宪法法院大楼宣读违宪审查申请裁决的庭审现场。
【本报讯】印尼宪法法院禁止剩余流量在有效期结束后失效的裁决,受到不同职业背景民众的赞赏。他们认为,在当前经济状况下,国家出面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宪法法院部分批准了由网约摩托车司机迪迪·苏潘迪及其妻子瓦尤·特里亚纳萨里,以及律师雷加·费利克斯提出的申请,维克托·桑托索·坦迪亚萨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有关剩余流量不得失效的裁决,于周四(7月23日)在雅加达宪法法院庭审室,由宪法法院院长苏哈托约主持的公开庭上宣读。宪法法院宣布,2023年第6号《创造就业法》附录第71条第2款中的第28条第(1)项,有条件地违反1945年宪法。
宪法法院命令电信服务提供者在制定资费时,必须提供能够确保用户剩余流量持续有效并可使用的服务选项。
宪法法官阿迪斯·卡迪尔指出,用户已支付一定金额以获取所选数据量的互联网服务。因此,该支付行为所蕴含的经济价值,必须依据1945年宪法第28H条第(4)款获得宪法保护。
阿迪斯说:“在没有充分信息、合理选择及相称保护机制的情况下,服务权益的丧失,不仅使消费者在经济上受损,也侵犯了1945年宪法所保障的私有财产权。”(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