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JK发布伊斯兰银行投资产品新规 强化行业基础与风险隔离机制
-
图为,印尼夏利亚银行(BSI)的职员向客户提供服务。
【本报讯】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正式发布《2026年第4号伊斯兰银行投资产品监管条例》(POJK 4/2026),旨在通过明确区分第三方存款资金与投资产品,进一步夯实伊斯兰银行业基础,提升行业规范化发展水平。
OJK综合金融服务业监管与政策部门负责人Agus Firmansyah表示,POJK 4/2026将“伊斯兰银行投资产品”定义为:客户依据符合伊斯兰教法原则的契约,将资金委托给伊斯兰银行管理,并由投资客户自行承担相关风险的金融产品。
Agus于5月7日(周四)在雅加达发布声明指出:“通过上述监管安排,伊斯兰银行投资产品将更加一致地贯彻利润共享与风险共担原则,真正体现投资产品属性,并采用如mudarabah(利润分享契约)等不违反伊斯兰教法原则的契约形式。”
目前,类似的伊斯兰银行投资产品模式,已在马来西亚、阿联酋及沙特阿拉伯等伊斯兰金融体系较成熟的国家广泛应用。
在这些国家,伊斯兰银行普遍以“利润共享型投资账户”(profit-sharing investment accounts)形式管理投资资金,为希望获得高于传统存款产品回报、同时能够理解并承担投资风险的客户提供替代性金融产品。
POJK 4/2026的监管内容涵盖多项关键领域,包括伊斯兰银行投资产品的基础功能与附加功能、治理机制及风险管理要求等。
此外,条例还明确规定了相关业务的政策制定、操作程序,以及资金管理与会计记录相互分离的原则。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新规亦强调审慎经营原则,并要求加强对伊斯兰银行投资产品客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该条例已自2026年4月29日正式颁布并生效,适用于所有伊斯兰银行机构。
对于在POJK 4/2026生效前已推出相关投资产品的伊斯兰银行,OJK要求其最迟须在条例生效后两年内,或在相关契约期满前,完成产品调整以符合新规要求。
至于在新规实施前已提交、但尚在审批阶段的伊斯兰银行投资产品经营许可申请,则将依据POJK 4/2026的新规定继续审核。
OJK表示,希望通过POJK 4/2026,推动印尼伊斯兰银行业凭借其独特产品优势,更积极地为国家经济发展创造附加价值。
与此同时,新规也被视为落实《伊斯兰银行业发展与强化路线图》(RP3SI)的重要举措之一,以进一步提升印尼伊斯兰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OJK重申,将持续推动伊斯兰银行投资产品创新,不仅确保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更希望打造一个可信赖、负责任、可持续且具有包容性的金融生态体系。
通过伊斯兰银行体系,相关产品也被寄望能够为印尼国家经济发展带来更具实质性的贡献。(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