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金融服务管理局(OJK)发布关于发展和强化多元金融公司(融资公司)、基础设施融资公司以及风险投资公司的最新规定,旨在为企业提供更具弹性的政策刺激与经营空间。
 
通过《2025年金融服务管理局第35号条例(POJK 35/2025)——关于修订〈2024年金融服务管理局第46号条例(POJK 46/2024)〉》,OJK对部分行政性监管要求进行简化,以符合比例原则及有效的风险管理。
 
OJK金融素养、普惠金融与传播部负责人 M. Ismail Riyadi 在雅加达于周二发布的书面声明中表示,出台该条例旨在提升融资公司、基础设施融资公司及风险投资公司的作用与业绩,并增强其业务竞争力,使其运营更加灵活、高效且具有竞争性。
 
他进一步指出,POJK 35/2025 亦有望支持政府的战略政策方向,提升营商便利度,并推动金融监管协调,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经济的发展。
 
POJK 35/2025 自 2025年12月22日 起正式生效。新规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在不改变控股股东情况下的股权变更机制及相关文件要求;加快证券发行登记过程中出具推荐意见的时限;以及调整机动车融资的首付款比例规定。
 
此外,条例对开展营运资金融资(以营运资金便利形式)及多用途融资(以资金便利形式)的融资公司,其核心资本与实收资本比例作出相应调整;同时,也调整了在未提供抵押品情况下开展营运资金融资业务的融资公司之核心资本与实收资本比例要求。
 
与此同时,POJK 35/2025 还放宽了通过投资融资方式提供数字化融资服务的相关规定,允许在不进行实体面对面接触的情况下办理;并对拟实施机动车融资**最低首付为0%的融资公司,其净不良融资率(NPF net)**及整体健康水平要求作出相应调整。
 
除上述内容外,条例亦涵盖对最低权益及权益与实收资本比例达标过渡期的调整、融资风险转移安排的完善,并在坚持风险管理原则的前提下,鼓励在具备债务人历史数据的情况下进一步提升融资便利性。(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