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JK收紧地方债发行门槛:须具备良好财政与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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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提醒,只有财政能力和财政状况健康的地方政府,才可发行地方债券。
OJK指出,地方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具有生产性的活动,例如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而不得用于日常性或消费性支出。
OJK资本市场、金融衍生品及碳交易监管执行主任Inarno Djajadi于10月10日(周五)在雅加达的书面说明中表示,地方政府需遵守的发行要求已在《2024年财政部长第87号条例(PMK 87/2024)》中作出明确规定。
Inarno表示:“该条例旨在防范可能扰乱国家金融体系稳定的违约及系统性风险,同时提升印尼地方债券市场的信誉。”
根据程序,拟公开发行地方债券(Obda)或地方伊斯兰债券(Sukda)的地方政府,须向OJK提交注册声明文件。
注册声明须附上财政部关于地方债券或伊斯兰债券发行计划的批准函。
Inarno解释说:“在审核注册声明文件时,金融服务管理局(OJK)将与财政部协调,以确保发行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并且资金用途明确、符合规划。”
财政部将在批准前,对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及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债券发行符合《2024年财政部长第87号条例》的相关规定。
该条例的主要要求之一,是地方政府必须具备至少2.5倍的债务偿还率(Debt Service Coverage Ratio,DSCR),以确保其具备足够的财政能力履行利息和本金偿付义务。
另一项规定,根据《2024年政府第1号条例(PP 1/2024)》,地方债务融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地方预算(APBD)中未指定用途收入的75%,以维护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
此外,地方政府还须在年度预算(APBD)中预留债务偿还准备金,以保障还款能力,不影响优先支出。
在发行前,地方政府还需获得包括内政部和财政部在内的跨部门审批与监管,以确保地方债券或伊斯兰债券的发行符合国家财政政策,不会引发宏观经济失衡。
Inarno强调:“所有这些要求的设立,旨在确保只有财政状况稳健、治理良好且资金用途具生产效益的地方政府,才能发行地方债券或伊斯兰债券。”
此前消息称,雅加达省政府计划发行地方债券或设立“雅加达合作基金”(Jakarta Collaboration Fund),作为创新性融资方案的一部分。
雅加达省长普拉莫诺·阿农·维博沃(Pramono Anung Wibowo)目前正就此事向财政部长普尔巴亚·尤迪·萨德瓦(Purbaya Yudhi Sadewa)申请批准。
普拉莫诺于10月7日(周二)在雅加达市政厅表示:“我们请求财政部批准雅加达实施创新融资机制,包括‘雅加达合作基金’、地方债券及其他尚未实施的方案。”
他指出,尽管预算总额已从95.35万亿盾削减至79.06万亿盾,但创新融资模式对于确保雅加达的发展进程顺利推进仍至关重要。(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