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加密税新规:所得税上调增值税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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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印尼税务总局局长比莫·维贾扬托在雅加达举行的媒体发布会上发言。
【本报讯】印尼财政部通过2025年第50号财政部长条例制定了新的加密货币税率,主要变化在于将最终所得税率(PPh 22 final)上调,并免除增值税(PPN)。周四(7月31日),税务总局局长比莫·维贾扬托在雅加达的媒体发布会上解释,此次调整源于加密货币属性的转变。
此前加密货币被定义为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商品。注册于商品期货交易监管机构(Bappebti)的电子交易系统运营商适用0.1%的最终所得税率,未注册平台则适用0.2%。随着加密货币转为金融服务监管局(OJK)监管的数字金融资产,国内电子交易系统运营商交易的最终所得税率调整为0.21%,国外电子交易系统运营商或自主申报交易则适用1%。
增值税方面,原规定通过商品期货交易监管机构注册平台交易按0.11%征收,未注册平台按0.22%征收。转为金融工具后,加密货币视同证券享受增值税豁免。比莫解释称:“新规因证券属性取消增值税,同时小幅上调最终所得税率以弥补税收缺口。”
电子交易系统运营商和加密矿工提供的服务仍需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电子设施服务按补偿金额(佣金/报酬)的11/12征收增值税,矿工验证服务按2.2%征收增值税,并适用第17条所得税率。
对于境外电子交易系统运营商,财政部授权税务总局局长根据交易额和访问流量标准指定征税对象。此举旨在贯彻税收公平原则。(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