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计划到2027年将分配给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的银行信贷总额从约1500万亿盾提高至2000万亿盾,这一举措值得称道。该政策反映出政府已意识到国家信贷分配仍存在失衡现象:当大型企业信贷增长近20%时,中小微企业信贷仅增长约1%,这种不平等状况不容忽视。
大型企业固然需要资金用于投资、产业下游化发展、出口,以及业务扩张,但国民经济不应仅由大企业驱动。中小微企业贡献约60%的国内生产总值,也是最大的就业来源。如果信贷资金大量流向大企业而中小微企业被冷落,经济增长便面临日益集中的风险。
然而,实现2000万亿盾的目标绝非易事。政府切勿陷入一种错觉,即认为仅仅提高信贷额度上限就能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问题。因为问题的根源更为深层,许多中小微企业尚不具备银行可贷性。其面临的问题包括账目管理混乱、法律文件不全、公私账目混用、抵押品不足,以及缺乏完善的财务记录等。从银行角度看,这些因素意味着更高的风险。
此外,当公众购买力下降时,中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也会减弱。若营收下滑且市场萎缩,举债又有何意义?缺乏市场支撑的信贷很快就会变成沉重的负担。
因此,政府必须审慎行事,确保2000万亿盾的目标不会沦为单纯追求放贷数字的竞赛。强迫银行向条件尚不成熟的借款人放贷,实际上可能推高不良贷款率。最终,国家或许能实现信贷目标,却无法真正提升中小微企业的生产力。
不过,政府的干预依然必要,但其方式不应是取代市场机制,而应是纠正市场失灵:
首先,政府需要加强信贷担保机制。尽管银行仍需承担部分风险,但对于那些具有发展潜力却缺乏足够抵押品的生产型中小微企业,国家可以分担其信贷风险。
其次,诸如人民商业信贷(KUR)计划之类的利息补贴依然必要,但必须精准投放。利息补贴解决的是信贷成本问题,而非涵盖所有相关风险。因此,此类补贴应与信贷担保相结合,并重点支持那些具备生产潜力且有能力向更高层次业务“升级”的中小微企业。
第三,政府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构建数据基础设施。数字交易、现金流、支付信息、发票,以及交易记录均可作为信用评分的依据。银行不应长期仅依赖抵押品来评估中小微企业的生存能力。
第四,必须通过改善记账、规范法律地位、提升管理水平、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及加强辅导培训,来增强中小微企业的自身能力。
第五,必须通过企业供应链、国有企业、政府采购,以及出口市场等渠道,拓宽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准入途径。
第六,维持公众购买力至关重要。中小微企业在需要额外贷款之前,更需要的是市场。因此,信贷、市场与购买力必须协同发展。
衡量该政策成效的标准,不应仅仅局限于发放了多少万亿盾的信贷。更为重要的问题在于:有多少中小微企业成功“升级”到了更高层次;营业额与生产力提升了多少;创造了多少就业岗位,以及信贷质量状况如何。
政府无需强行要求银行发放2000万亿盾的信贷。相反,政府应致力于构建一个生态系统,使中小微企业具备足够的生存能力、获得必要的保障,以及做好进入市场的准备,从而让银行自然而然地愿意为其提供融资。
毕竟,最终目标并非培育出长期依赖补贴的中小微企业,而是要让中小微企业变得足够强大,能够实现自力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