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向美方开放关键矿产领域准入 政府强调坚持下游化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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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投资与下游化部副部长兼投资统筹机构(BKPM)副主任托多图阿·帕萨里布(Todotua Pasaribu)在雅加达出席2025年第28号政府条例(PP 28/2025)宣讲活动后接受媒体采访。
【本报讯】印尼政府表示,根据双方签署的《对等贸易协定》(ART),向美国投资者开放关键矿产及稀土等战略资源领域准入,不会影响国家既定的矿产下游化政策。
印尼投资与下游化部副部长兼投资统筹机构(BKPM)副主任托多图阿·帕萨里布(Todotua Pasaribu)表示,美方提出为其企业开放印尼战略矿产领域准入,是正常的商业合作安排,并非对印尼构成威胁,前提是相关活动须严格遵守印尼有关资源下游化和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
他于2026年2月26日在雅加达BKPM办公室表示:“相关讨论已完成。美方核心诉求是为其企业提供进入我国部分矿产领域的机会,其中包括稀土资源。这不存在问题。事实上,我们对所有国家采取的原则基本一致。”
根据ART文本第6.1条及其附件三说明,印尼需允许并促进美国在关键矿产领域的投资,涵盖勘探、开采、提取、加工直至出口等全产业链环节。
此外,相关条款明确表示,美方投资者将获得不低于印尼本国投资者的待遇,即享有国民待遇原则。
托多图阿强调,向美方开放资源开发准入并不意味着放松对原材料主权的管控。印尼现行法律仍明确禁止矿产原矿直接出口。
他说:“前提是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投资。如果企业希望进入该领域,就必须进行实际投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材料不得直接出口,必须经过加工流程并落实投资计划,方可开展业务。这本质上是正常的企业对企业合作。”
作为开放关键矿产准入的对等安排,ART文件亦规定互惠机制。美方被鼓励通过其金融机构支持印尼关键产业投资,包括美国进出口银行(EXIM Bank)及美国国际开发金融公司(DFC),并与美国私营部门协同推进融资合作。
与此同时,印尼在该框架下并非单向接受资本。根据附件三相关内容,印尼亦被鼓励支持在美国开展绿地投资,推动新设施建设并创造当地就业岗位。(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