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长称无须调整赤字上限与债务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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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baya Yudhi Sadewa
【本报讯】印尼财政部长普尔巴亚·尤迪·萨德瓦(Purbaya Yudhi Sadewa)表示,将年度预算赤字上限维持在3%以及国家债务与GDP的比率维持在60%已足够,因此没有必要进行调整。
上述规定目前已载入2003年第17号《国家财政法》。普尔巴亚是在回应《国家财政法》修订草案被列入2026年优先国家立法计划(Prolegnas)时作出表态的。
“没有(任何变化)的必要。如果经济表现良好,例如我的政策奏效,经济应该更加活跃,税收收入也会更高。我们不需要为了提高赤字或债务上限而修改法律。”普尔巴亚于周五在雅加达财政部与记者座谈时表示。
不过,普尔巴亚也承认,3%的赤字上限和60%的债务比率并非科学标准,而只是初步参考指标,用于评估一国的偿债能力。
他强调,投资者真正关注的,是一个国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意愿。
“我们从未出现过债务违约,而且资产充足。因此无需担心这些上限。”他补充道。
普尔巴亚举例称,许多国家已超出赤字和债务的既定限制,其中几乎所有欧洲国家以及美国都已不再遵守。
根据1992年签署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确立的趋同标准,欧盟成员国需遵守两项主要限制:年度财政赤字不得超过GDP的3%,政府债务与GDP的比率不得超过60%。
但现实中,许多欧洲国家如今已普遍违反。
“几乎所有欧洲国家都已突破限制。美国呢?债务比率接近100%,赤字约6%,债务与GDP比率超过100%。如果我们遇到困难,为什么他们可以这样做,而我们却不行?”他反问。
此外,普尔巴亚认为,这种差异反映出全球评级机构对印尼存在不公平对待。
“这些评级机构也不公正,我已与他们所有人辩论过。如今,许多欧洲国家债务水平如此之高,却仍只有E(投资级别);而我们的情况更好,评级却是BBB+。”普尔巴亚指出。(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