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印尼政府和新加坡政府从今年3月21日开始有效实施了逃犯引渡协议。周五(3月29日),印尼司法和人权部长雅索纳·劳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印尼和新加坡引渡条约是在法律领域取得的非凡合作成就,也是外交的历史成就。”
这是印尼政府继与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澳大利亚、香港特别行政区、韩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巴布亚新几内亚、越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伊朗之后第12个生效的引渡协议。
雅索纳称,新加坡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经济中心之一,这也是印尼和新加坡必须签署引渡协议的原因。此外,此协议还完善了两国在法律合作方面的承诺。
2022年1月25日,佐科威总统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廖群岛民丹岛见证了雅索纳和新加坡内政部长穆根交换引渡协议文件。
这份协议被认为是具有进步性的,因为其包含了对现在和未来都有用的条款和范围。雅索纳表示:“印尼和新加坡引渡协议具有进步性、灵活性,并且适用于现在和未来的犯罪行为。”
该协议共有19条款,规定了两国同意对在其领土上被通缉并由请求国寻求起诉、审判和执行刑罚的人进行引渡。协议中涵盖了31种可引渡的犯罪行为,包括腐败、洗钱、贿赂、银行业务、毒品、恐怖主义和资助恐怖活动等。
此外,印尼和新加坡引渡协议还具有特殊功能,即在犯罪行为发生时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国籍。这样做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在试图逃避法律程序时通过更改国籍而产生的漏洞。协议还具有追溯效力,可以追溯到18年前的犯罪行为,以便涵盖在协议签署之前发生的犯罪行为。
这一协议的目标是让执法机构能够更好地执行法律,防止犯罪分子逃脱司法追究。(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