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强化IPO门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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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印尼证券交易所(BEI)进一步完善股票上市规则,通过第二阶段修订《I-A号交易所规则》,强化首次公开募股(IPO)要求。该规则涉及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的上市条件。
此举是BEI持续推进印尼资本市场改革的一部分,旨在强化资本市场结构与整体质量、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并加强投资者保护。
BEI公司秘书代理负责人Aulia Noviana Utami Putri周四(10月8日)在雅加达发布的官方声明中表示:“此次修订已获得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批准,于2026年10月7日公布,并自10月9日起生效。”
在第二阶段修订中,BEI提高了拟上市公司的财务要求。
此外,BEI新增规定,将留存收益余额列为上市公司继续留在主板的条件之一。
Aulia表示:“强化上市要求旨在确保上市公司具备稳健的基本面和充分的运营准备,从而推动建立质量更高、更加可持续的资本市场生态系统。”
为贯彻上市流程中的平等原则,BEI还新增规定,允许拟上市公司申请将部分持股比例超过5%的特定股东认定为自由流通股股东(free float)。
但该规定仅适用于最终受益人为公众投资者,且符合交易所规定标准及相关要求的股东。
Aulia表示:“此次调整旨在使自由流通股的计算方式更加合理,同时确保股权结构透明并维护市场诚信。”
配合《II-A号权益类证券交易规则》的修订,I-A号规则不再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的最低发行价格。
Aulia表示:“这将使拟上市公司更容易以更优化的条件筹集资金,也让潜在投资者有机会以更实惠的价格购买股票。”
Aulia强调,BEI将持续依据相关规定及拟上市公司提交的数据,开展全面评估。
为此,BEI要求拟上市公司提交上市后五年的财务预测、股票研究报告,以及证券上市申请摘要信息,以体现企业对上市要求的承诺。(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