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JK宣导去互助化规则 BEI着手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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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san Fawzi(中)
【本报讯】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向印尼证券交易所(BEI)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股东、证券交易所会员(AB)以及相关协会代表,宣导2026年第13号OJK条例(POJK),即《证券交易所股东条例》。
2026年第13号POJK成为推进证券交易所去互助化(Demutualisasi)的法律依据,目前BEI正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由于我们已经正式发布了与证券交易所股份变更有关的2026年第13号POJK,因此今天通过开展宣导活动,完成该POJK发布工作的一系列后续安排。”Hasan Fawzi周五(25日)在雅加达BEI大楼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Hasan解释说,2026年第13号POJK不仅规定了与去互助化有关的各项内容,也阐明了进行这一改革的目的及益处,包括推动证券交易所改革及业务发展的进程。
他强调,完成去互助化后,仍须确保证券交易所业务运营的独立性,因此监管、监督及业务发展职能需要相互分离。
“必须将监管职能、监督职能及业务发展活动相互分离,同时还需要通过技术基础设施,实现各项职能之间的数据及信息流分离与管理。”Hasan表示。
他进一步指出,2026年第13号POJK中的各项规定仍需落实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以及BEI内部规章。
此外,他说,目前实施的部分规定也需要进行调整,其中包括要求证券交易所会员(AB)必须成为股东,以及股东必须是证券交易所会员的相关规定。
“关于证券交易所会员持有的作为担保的股份,也需要进行相应调整。”Hasan表示。
Hasan透露,BEI已就推进去互助化进程所需采取的各阶段措施进行了初步说明。
与此同时,OJK并未为去互助化的实施设定具体时间表,但承诺将加快相关进程。
“这可能更多是一种定性的氛围,我们希望各方能够形成共识,秉持强烈意愿和承诺,加快推进这一进程。”Hasan表示。
OJK希望所有准备工作能够尽快完成,使去互助化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其中包括通过特别股东大会,让现有股东参与相关决策并行使其股东权利。(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