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国会加大《资产没收法案》审议力度 目标是在年底前完成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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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印尼国会第三委员会与学者在雅加达史纳延议会大厦举行公众意见听证会的现场。
【本报讯】印尼国会第三委员会继续加大《资产没收法案》(全称《刑事资产没收法案》)的审议力度,并力争在2026年12月将其通过成为法律。
根据周二(8月18日)的公开报道,印尼国会第三委员会主席哈比布罗赫曼在官方声明中表示:“我们的目标是让《资产没收法案》在2026年12月之前,或最迟在两个会期内获得通过。”
哈比布罗赫曼解释说,第三委员会将在2026—2027立法年度的第一会期继续推动该法案的审议。这个主管执法事务的委员会计划每周举行两至三次公众意见听证会,以尽可能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诉求。
他说:“确实有很多社会各界人士申请就这项《资产没收法案》举行公众意见听证会。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安排时间接待他们,以落实有意义的公众参与原则。”
哈比布罗赫曼透露,《资产没收法案》的通过需要比其他法规更长的时间,例如《刑事诉讼法典》修订和《国家警察法》修订。这是因为资产没收法的概念和草案设计在印尼法律体系中属于全新事物。
他说:“与《刑事诉讼法典》和《国家警察法》不同,后两者的概念和原有法律早已存在。我们决心让这部(资产没收)法律能够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
目前,《资产没收法案》已被列入国家立法计划(Prolegnas)优先清单,草案正由印尼国会第三委员会密集审议。过去一个月,国会定期邀请学者和法律实务人士参加公众意见听证会。
此前,印尼国会议长普安·马哈拉妮表示,《资产没收法案》是与政府共同起草阶段的43项法案之一。据她称,国会仍向公众开放空间,就该项法规草案提出意见。
周五(8月14日),普安在国会大厦的会议期开幕演讲中说:“关于资产没收的法案仍处于接收公众有意义的意见或‘有意义的参与’阶段,从而能够加强该法律的实质内容并具有强大的正当性。”
印尼国会和政府努力依照宪法授权进行法律制定,开放公众有意义的参与空间,并以国家法律需求以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正当性为基础。
她接着说:“并且法律之间或国家机关权限之间不存在重叠。”
法律与发展观察家哈尔朱诺·维沃霍赞赏国会议长普安强调在《资产没收法案》立法过程中“有意义的参与”的重要性。他认为,这一承诺显示国会对将要出台法律的质量和正当性给予关注。
哈尔朱诺表示,《资产没收法案》长期以来一直是加强打击腐败和经济犯罪议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希望普安所传达的开放精神能在讨论过程中持续保持,使该法规既加强国家资产追回机制,又提供法律确定性并维护国家机关权力之间的平衡。
哈尔朱诺表示,公众的关注点今后将集中在法案实质内容上,尤其是资产追踪和没收机制、证明标准、对善意当事人的保护,以及监督和异议机制。他敦促这些部分的讨论必须透明进行。
哈尔朱诺说:“如果国会希望这项法案像国会议长所说的那样具有强大的正当性,衡量标准很简单,即公众不仅被给予发言机会,而且能够看到自己的声音真正进入法律制定过程。《资产没收法案》必须成为追缴犯罪所得的有效工具,同时仍保障法治原则。”
哈尔朱诺认为,国会议长普安在2026—2027会议年度第一期会议开幕演讲中的表态,为继续讨论《资产没收法案》直至成为法律提供了强有力的正当性。
哈尔朱诺总结道:“这种强大的正当性对人民非常重要。我希望所开放的参与空间能被尽可能广泛地利用,使社会各界的意见丰富讨论。这样,《资产没收法案》就能成为追缴犯罪所得的有效工具,同时仍保障法治原则。”
《资产没收法案》要点
《资产没收法案》授权国家扣押和没收被怀疑来源于犯罪——尤其是腐败——的个人资产或财富,而无须等待法院对行为人作出刑事判决。
聚焦资产(对物诉讼):法律程序重点在于物品或资产本身的地位,而非仅针对犯罪人或行为人。
针对异常财富:规定没收与合法收入不符或不相称的财产。
应对行为人脱逃:在犯罪行为人逃往国外、死亡或下落不明时,作为一种法律工具。
挽回国家损失:旨在加快将犯罪所得资产归还国库,以造福人民。(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