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印尼财政部长普尔巴亚·萨德瓦表示,政府将先推迟原定于2026年8月生效的通过电商平台征税的实施。
周三(8月5日),普尔巴亚在雅加达财政部媒体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还有一项线上税(电商平台税),我们可能会推迟,不在今年8月(2026年)开始运行。”
普尔巴亚解释,推迟实施电商平台征税的原因,是等待经济状况和民众购买力出现改善。
此前,财政部税务总局曾表示,通过电商平台征税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
税务总局局长比莫·维贾扬托表示,当局为被指定为征税主体的四家电商平台企业提供一个月的过渡期,以便它们在向卖家征税前先调整系统。
被指定的四家电商平台为Tokopedia、Shopee、Lazada和Blibli。
这一规定载于2025年第37号财政部长条例,内容涉及指定通过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服务商作为第22条所得税的代收主体。
在该机制下,电商平台将按卖家流转总额(即不含增值税和奢侈品销售税的交易金额)的0.5%代收第22条所得税。
具体流程为: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付款,平台就卖家所得代扣第22条所得税,开具发票,将所征税款缴入国库,并通过统一所得税月度申报表进行申报。
尽管如此,比莫解释,该征税仅适用于年营业额或流转总额超过5亿盾的卖家。
比莫说明:“例如,商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价值200万盾的商品,那么代收的第22条所得税为0.5% × 200万盾 = 1万印尼盾。这笔1万盾的税款并非独立的新增税种。”(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