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宪法法院命令移出免费营养餐预算 给予政府两年时间执行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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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印尼宪法法院法官在雅加达宣读有关免费营养餐计划预算的司法审查判决。
【本报讯】印尼宪法法院下令,将免费营养餐计划的预算从国家收支预算中的教育支出项目中移出。宪法法院担忧,如果免费营养餐的预算仍列入教育支出项,宪法规定的教育预算至少占国家收支预算20%的下限将无法满足。
尽管如此,宪法法院于周四(7月30日)在雅加达宪法法院全体庭审厅宣读的判决书中指出,免费营养餐计划作为政府的优先项目仍然合宪。宪法法院还给予政府两年时间执行该判决。因此,自2028年国家收支预算起及以后,免费营养餐预算必须开始与教育支出项目分离。
宪法法院部分批准了针对将教育支出项目用于资助免费营养餐计划的司法审查申请,申请人质疑《2026年国家收支预算法》第22条第3款说明的合宪性。
宪法法院院长苏哈托约阐述道:“关于2025年第17号法律(2026年国家收支预算法)第22条第3款的解释,并不违背1945年宪法,并具有附条件的法律约束力,即其含义为‘仅适用于2026财政年度的国家收支预算,因此对于此后各财政年度的国家收支预算,非教育主要组成部分的营养餐计划预算应与教育运营预算分离或不再列入其中,该分离最迟应在2028财政年度国家收支预算中实施,或自本判决宣布之日起最迟两年内实施’。”
法院在判决考量中认为,将免费营养餐计划纳入教育运营支出项目是一种不恰当的扩大解释。法院认为,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理应与教学过程直接相关,例如教师工资和津贴、教学设施与基础设施、课程设置以及教育发展。
法院判决考量摘录写道:“将已优先用于教育运营的预算用于上述主要组成部分之外的其他计划,有可能造成违规。”法院还提醒,法律的说明应仅作澄清之用,而不得增加或修改主体条文中的规范。
宪法大法官恩妮·努尔巴宁西在宣读法院考量时表示,这一分离不仅旨在保护和确保宪法关于优先保障教育预算的授权得以实现。分离也是为了给免费营养餐计划作为2024年大选产生的政府优先项目的实施,提供更强有力和具有法律确定性的法律基础。尤其涉及确定该计划所需的单独或独立预算拨款,以使该计划能够最佳运行并精准到位。
她还禁止所有营养保障服务单位的厨房使用补贴商品,如“Minyakita”食用油、3公斤装液化石油气和市场粮食供应稳定计划大米,来烹制免费营养餐。
此次宣判是在宪法法院进行了九次庭审后进行的,庭审议程包括听取政府、国会、各方专家以及一些相关方的陈述。宪法法院还接受了多方作为“法庭之友”提交的意见书。
在之前的庭审中,由财政部预算总局长卢基·阿尔菲曼代表的政府表示,2026年国家收支预算作为财政工具,旨在通过支持可持续教育的预算编制来保障教育实施的有效性。
营养干预预算被定位为国民教育政策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充足的营养是优化学生学习过程和发展智力的根本前提。
卢基称,免费营养餐成为教育预算的一部分,体现了通过改善学生营养来提升人力资源质量的投资。从法律和技术官僚角度看,该计划是教学过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不仅仅是社会援助或提供膳食。
这与全球共识以及日本、芬兰或巴西等一些国家的最佳实践相一致,这些国家已证明营养干预是造就教育卓越的支柱性因素。
政府认为免费营养餐计划符合《国民教育体系法》,该法将教育视为人类发展的完整过程,不仅是认知教学,还包括身体、健康和品格的培养。
政府此前还表示,将免费营养餐从教育预算中分离在科学上是不合理的行为,因为免费营养餐恰恰充当了教育预算有效性的催化剂。
卢基称,在2026年国家收支预算中,政府拨出教育预算769.1万亿盾,相当于国家收支预算的20%。其中,223.6万亿盾分配给面向学校和伊斯兰学校学生的免费营养餐计划。(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