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印尼宪法法院裁定地方首长选举仍由人民直接进行,这一裁决有望结束关于通过地方议会间接选举的争论。印尼国会议长普安·马哈拉妮对这一裁决表示尊重,并将根据现行机制跟进落实该裁决。一些政党表示理解,并将以该裁决作为讨论修订《地方选举法》的考量依据。
宪法法院在2026年6月29日的判决中强调,地方首长选举仍由人民直接举行,遵循普遍适用的选举原则,并继续尊重具有特殊或自治地位的地方政府单位。宪法法院宣布,对2015年第8号《关于省县市长选举的法律》(《地方选举法》)第1条第1款的审查申请不予受理。
此次审查由数名大学生提出,他们是文迪·塞蒂亚万、拉拉·科马拉瓦蒂、苏西·莱斯塔里和阿菲法·纳比拉·普特里。他们请求宪法法院再次确认地方选举机制必须由人民直接、民主地进行。此次审查的背景是,将地方选举机制由人民直接选举改为由地方议会间接选举的言论再度升温。
地方首长由人民直接选举的制度持续被议论,试图改回由地方议会选举。在印尼第六任总统苏西洛执政时期,这一想法曾一度落实,但因公众强烈反对,又改回直接选举。
在从业党成立61周年庆典高峰活动上,该党总主席巴赫利尔在普拉博沃总统面前,再次提出其政党关于改变地方选举制度的建议。他在从业党60周年庆典时也曾发出类似提议。
其理由是,迄今为止的直接地方选举成本高昂。这导致有能力、有素质的人物仅仅因为没有足够的资本而无法参加地方选举。
针对该提议,普拉博沃给予积极回应,并表示将予以考虑。他同意巴赫利尔的观点,认为印尼的民主必须以最低的政治成本来推行。否则,政治方向将只由资本所有者决定,从而不站在人民一边。
普拉博沃说:“我们必须让民主的政治成本降到最低,这样我们的政治才不会只由有钱人决定。这种昂贵的政治,我认为是腐败的巨大根源。”
推动由地方议会选举地方首长的呼声在大党中日益增强,但遭到印尼斗争民主党和小党的反对。如果地方首长由地方议会选举,哪些方面会受益?
政治学家认为,如果地方首长通过地方议会选举,最大的好处将被大党享用。它们的政治议价能力,包括各种形式的激励,将更为强大。此外,胜选变得更容易衡量,因为取决于席位计算,并集中于政党领导层的指令。
这种机制的影响不仅会阻碍地方民主化,还会扼杀小党的生存空间。悲剧的是,权力将更加集中在少数大党手中,但这种集中状态是脆弱的、未制度化的。
直选被声称导致系统性腐败,这是高昂选举设计、政党不独立、经济寡头以及社会贫困等因素共同造成的后果。据说,腐败行为的动机是相同的,即为了收回为赢得地方选举竞争所投入的成本。其结果是,高昂的政治成本和腐败将持续发生,除非地方选举制度发生改变。
然而,该提议随即遭到一些政治人物和公民社会团体的拒绝。他们认为,取消直选可能减少公众的政治参与,削弱当选地方首长的合法性。直选被视为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它赋予了人民直接选择自己领导人的权利。
反对改变制度的一方也担忧,这会像新秩序时期那样,重新出现政治精英在地方选举过程中的主导。由地方议会选举的机制被认为有风险为精英层面的政治交易打开空间,依然腐败,并恰恰使政治进程远离公众的直接监督。(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