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电商平台代收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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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印尼税务总局局长比莫在雅加达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表讲话。
【本报讯】印尼政府正式指定四大电商平台代收线上商户所得税第22条。这项政策自2026年8月1日起生效,旨在强化数字经济领域的税务合规,并非增设新税种。
财政部税务总局指定的四个电商平台分别是Tokopedia、Shopee、Lazada和Blibli。这一指定依据是关于指定其他方为税收代收人的2025年第37号财政部长条例。
税务总局局长比莫·维贾扬托强调,该政策并非开征新税,而是对商户本已属于课税对象的收入改变征税机制。本周三,他在雅加达的记者会上表示:“没有新增税种。变化的只是行政机制。过去商户自行缴纳,现在由电商平台代收。”
比莫称,线上和线下商户的税收待遇本应一致。因此,政府希望为实体店商户与通过数字平台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在此新机制下,电商平台将对每笔交易按商户营业总额的0.5%代收第22条所得税。不过,这笔代扣并非额外税负,因为它可抵扣税款,或作为最终所得税缴纳的一部分。
举例来说,如果一位商户通过电商平台卖出一件价值200万盾的商品,代收的所得税为1万盾。比莫说:“这笔税款并非独立存在的额外收费。它是商户所得税义务的一部分,日后在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计算抵免。”
政府强调,小经营者仍受到保护。年营业额不超过5亿盾的个人纳税人,不会被电商平台代收第22条所得税。但他们必须向平台提交声明书,作为豁免依据。
此外,若干交易也免于代收,包括科技平台合作方提供的快递服务、话费和手机卡销售、特定黄金和宝石交易,以及土地和房屋买卖交易。
比莫强调,这些豁免安排是为了不给微型和小型经营者增添负担。他说:“我们不想加重普通民众的负担。这项政策恰恰是要实现公平并便利行政操作。”
税务总局预计,这一政策能大幅增加数字贸易领域的国家收入。
据比莫介绍,过去五年数字贸易领域的税收收入约为每年8万亿至12万亿盾。通过电商平台代收的机制,预计收入可增加一倍。
这一增长有望来自税务合规的提升和数字交易数据的准确性。他说:“我们希望收入能增加100%,达到每年16万亿至24万亿盾。”
税务总局还确保该政策适用于使用多个电商平台售货的商户。各平台的全部营业额将合并计入年度纳税申报表。
如果商户合计营业额仍属中小微企业类别,适用最终所得税税率,则平台代收的第22条所得税将算作缴纳最终所得税的一部分。但如果合计营业额超过48亿盾,该代扣税款将成为一般税制下的可抵扣税款。
引发的担忧之一,是商户可能将交易从电商平台转移至其他渠道,如社交媒体、自有网站或即时通讯应用,以规避税收代扣。
对此,比莫强调,无论使用何种销售渠道,纳税义务始终存在。
税务总局依靠数据集成和新型数字系统,包括通过Coretax平台,来监控纳税人的合规情况。税务当局也强调,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经营的商户,都有义务申报全部营业额。(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