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总检察院挽回国家财政损失131.5万亿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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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印尼总检察院主管特殊刑事犯罪的副总检察长费布里·阿德里安夏在雅加达出席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印尼总检察院记录显示,2020年至2026年期间,通过特殊刑事司法途径挽回的国家财政损失达131.5万亿盾。
周三(6月24日),副总检察长(主管特殊刑事犯罪)费布里·阿德里安夏在雅加达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挽回国家财政损失是通过侦查人员采取强制措施,随后将案件移交给资产追回局来实现的。
费布里说:“2020年至2026年期间,通过特殊刑事途径挽回的国家财政损失,即根据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院判决所确定的金额,为131,527,786,065,164.89盾。”
他解释说,在挽回国家财政损失的过程中,特殊刑事犯罪领域侦查人员在案件处理上采取了新的策略或范式,并确定了优先处理的事项。
特殊刑事犯罪领域已处理多起重大案件,这些案件不仅国家损失数额极为巨大,而且审理时也考虑到其对国民经济、自然资源治理、生态环境以及广大民众利益的影响。
目前已处理的特殊刑事犯罪(腐败)案件至少有12起,其中包括免费营养餐计划管理案,有6名嫌疑人,损失金额仍在由财政和发展稽查局计算中。
其次是2018年至2020年期间海关总署的纺织品进口腐败案,国家经济损失达1840亿盾,并造成国民经济损失1.646万亿盾。
此外,还有2019年至2022年教育、文化、研究与技术部教育数字化项目腐败案,涉案金额达1.97万亿盾等。
费布里说:“反腐败必须聚焦于涉及广大民众生计、国家利益或政府项目的案件。”
这位前特殊刑事犯罪侦查局局长详细说明,挽回国家财政损失金额最高的是2026年,达40.5万亿盾;其次是2025年和2023年,各为24.5万亿盾和24.4万亿盾。
而2021年为22.6万亿盾,2020年为8.3万亿盾,2022年约6.3万亿盾,2024年为4.6万亿盾。(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