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合作社部携手中国机构推进合作社渔业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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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在雅加达举行的谅解备忘录签署仪式上,印尼合作社部长费里·朱利安托诺(右)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交流中心主任杨子军(左)握手致意。
【本报讯】 印尼合作社部12日在雅加达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交流中心(SCO-ETEC)及多家中国企业签署6项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合作推进以合作社为主体的渔业配套设施建设。
印尼合作社部长费里·朱利安托诺(Ferry Juliantono)表示,上述合作是落实印尼总统普拉博沃·苏比安托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去年达成经济合作共识的重要举措。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推动建设一系列渔业产业配套设施,包括制冰厂、冷链仓储设施、造船厂以及小型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等,相关设施将由“红白乡村合作社(Kopdes Merah Putih)负责运营管理。
费里表示,此项合作有望进一步提升印尼海洋与渔业产业发展能力,同时促进沿海地区社区经济发展,推动民生改善。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交流中心主任杨子军表示,中方愿积极支持印尼渔业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并期待相关合作为双方带来互利共赢成果,同时进一步深化双方既有经贸合作。
杨子军说:“我们愿进一步深入了解印尼投资环境和市场需求,并与印尼各界就渔业、产业园区、农业及物流等领域的合作机遇开展交流与探讨。”(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