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正式发布 2025年金融服务管理局第36号条例(POJK 36/2025),即《关于加强健康保险生态体系的规定》,将由客户承担的风险分担比例(co-payment)下调至 5%。
 
OJK 保险、担保及养老基金监管执行主任 Ogi Prastomiyono 于 1月9日(周五) 在雅加达表示,从加强和发展 PPDP 行业的角度出发,OJK 已制定并实施多项新的监管安排。
 
根据该条例,保单持有人、被保险人或参保人需自行承担的风险比例为理赔总额的 5%,其中门诊理赔每次申请的最高上限为 30万盾,住院理赔每次申请的最高上限为 300万盾。
 
保险公司与客户亦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设定年度固定免赔额(deductible),并明确载明于保险合同中。
 
条例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向社会公众提供 不包含风险分担机制(co-payment) 的健康保险产品,作为现有共付型产品的补充选择。
 
此外,保险公司 每年最多可调整一次保费,并有义务向潜在投保人或参保人提供清晰的保障内容摘要。
 
上述条例将于 2026年3月22日 正式生效,即自 2025年12月22日 颁布之日起满三个月后实施。
 
Ogi 进一步指出,OJK 同步发布了 2025年金融服务管理局第33号条例(POJK 33/2025),即《关于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及养老基金健康水平评估的规定》,并自 2026年1月1日 起生效。
 
该条例要求担保机构 最迟每年开展一次单体健康水平评估,并在条例生效后 最迟三年内完成一次合并层面的健康评估。担保机构须于 2027年2月15日 前提交首次单体评估结果。
 
与此同时,OJK 亦发布 2025年金融服务管理局第37号条例(POJK 37/2025),即《关于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及养老基金监管状态认定及后续监管措施的规定》,该条例将于 2026年6月22日 起实施。
 
根据该规定,OJK 可依据综合评级、公司治理情况及量化指标,将 PPDP 机构 的监管状态划分为 正常监管、强化监管或特别监管。
 
其中,强化监管状态的实施期限最长为 一年,并可在必要时 最多延长一次,期限同为一年;特别监管状态的实施期限亦最长为一年,并可根据整改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予以延长。
 
在特定条件下,例如机构正处于合并、重组或收购进程,正在推进增资,或符合正常监管状态的其他规定条件时,OJK 可在一定期限内 不对其实施强化或特别监管措施。
 
此外,Ogi 还表示,OJK 已制定 2025年金融服务管理局理事会成员条例第39号(PADK 39/2025),即《关于一般保险公司及伊斯兰一般保险公司担保业务单位(UUP)的规定》。
 
该条例明确,担保业务单位的经营范围仅限于 依据政府授权开展的担保业务活动。相关担保业务单位须自 2026年6月 起,按照 PADK 39/2025 规定的格式和程序, 按月提交经营报告。(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