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19-2022年期间担任教育、文化、研究和技术部长的纳迪姆.安瓦尔.马卡里姆(Nadiem Anwar Makarim)的法律顾问多迪.阿卜杜勒卡迪尔(Dodi Abdulkadir),请求雅加达中央地方法院腐败刑事法庭的法官合议庭,在其当事人的案件进入公诉和/或案件实质审理阶段时,考虑给予其当事人软禁的强制措施。
多迪周一(1月5日)在雅加达中央地方法院腐败刑事法庭的听证会上宣读异议书(或称例外申请)时表示,“这是根据旧版《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
他表示,人身拘押是一种严厉的法律限制自由措施,只有在满足充分理由并至少得到两种证据的初步证据支持时,才可作为最后手段采用,正如旧版《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5)款所规定。
更何况,他提到,鉴于纳迪姆是公众人物,其身份和住所明确,因此不存在潜逃的担忧。
多迪补充说,他的当事人是一位拥有四名年幼孩子的父亲,曾因接受肛瘘激光闭合术(FiLaC)手术导致健康状况受损,并且积极配合调查,出席了调查人员的每一次传唤,因此没有客观理由对其进行人身拘押。
“居家监禁或城市拘留仍能确保法律程序顺利进行,同时不会牺牲仍被推定有罪的申请人的人权和尊严。” (l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