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JK最新条例将数字金融资产衍生品纳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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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金融服务管理局(OJK)发布新规,将数字金融资产衍生品(AKD衍生品)纳入数字金融资产交易监管范围,以顺应市场产品与业务活动不断发展的趋势。
该新规载于《2025年第23号OJK条例(POJK 23/2025)》,系对《2024年第27号OJK条例(POJK 27/2024)——数字金融资产交易(包括加密资产)实施办法》的修订。
OJK金融知识普及、普惠金融与传播部负责人M. Ismail Riyadi于12月4日(周四)在雅加达表示,出台该条例主要是由于数字金融资产(尤其是加密资产)在印尼作为投资工具呈现积极发展趋势。
同时,条例的发布也考虑到出现了类似传统金融工具的新产品和/或新活动,例如数字金融资产衍生品。
“该条例旨在强化数字金融资产交易机构的角色并扩大其业务范围,同时引入符合金融服务业标准及国际最佳实践的监管理念与框架。”Ismail称。
POJK 23/2025明确规定,数字金融资产由加密资产及其他数字金融资产组成,其中包括AKD衍生品。
在数字金融资产市场交易的AKD必须符合特定标准,包括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发行、托管、转移和/或交易,或与基础AKD挂钩。
数字金融资产交易机构不得交易未列入由交易所制定的《数字金融资产清单》中的AKD。
OJK指出,POJK 23/2025包含有关AKD衍生品交易的规定,在坚持审慎经营与消费者保护原则的前提下,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投资选择。
当交易所开展AKD衍生品交易时,须事先向OJK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
随后,交易员可根据消费者指令,在经OJK批准的交易所内进行AKD衍生品的买卖。
该项活动无需另行取得OJK批准,但交易员与交易所须事先签订合作协议。
按照消费者指令交易AKD衍生品的交易员须向OJK提交书面通知。
此外,数字金融资产交易机构必须建立保证金机制,在专用账户中以现金或AKD形式缴存保证金,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拟参与AKD衍生品交易的消费者须先通过由交易员组织的知识测试。(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