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通过颁布2025年第28号政府条例(PP),重申了其在镍下游产业发展的宏伟目标。
该条例标志着印尼开启了新的篇章,决定印尼是否准备好从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生产国转型,在全球供应链中占据更具战略意义的地位,尤其是在电动汽车电池行业。
当然,我们期望这项政策能助力印尼实现产业升级,而不是徒增待办事项清单的长度。
我们知道,过去十年间,镍冶炼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矿石出口禁令和投资激励措施吸引了全球厂商纷纷涌入印尼建设加工厂。
然而,必须承认,目前镍产业的大部分企业仍然局限于中间产品,如镍生铁(NPI)、镍铁和混合氢氧化物沉淀物(MHP)。这些产品的附加值尚未与下游发展的宏伟愿景相匹配。
目前,我们确实处于一种进退维谷的境地。镍投资确实在流入,但产业结构尚未提升到我们所需要的高度。
政府大力推动下游产品发展的雄心壮志无疑是正确的,这是因为电池原材料和高端组件的附加值要高得多。
其乘数效应也更为广泛,例如技术能力的提升、劳动力的增加以及产业链的增强。
这种情况也符合佐科•维多多总统时代以来倡导的下游发展精神——矿产财富不应仅仅以出口额为导向。
然而,通往目标的道路代价高昂。须知进入更下游阶段的冶炼厂需要更庞大的资本、并非所有投资者都掌握的技术,以及并非所有地区都有能力配备的基础设施。
因此,企业界等待有关额外激励措施的明确信息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没有足够的财政支持,投资可能仍会局限于风险较低、市场成熟的中间产品上。
我们当然仍在期待真正准备好进入更下游阶段的投资者出现。另一项需要明确的是,那些最初设计用于生产镍基镍(NPI)或金属基镍(MHP)的冶炼厂,其投资承诺将何去何从。
政府需要明确政策方向,以免新的政策方向扼杀现有投资并造成新的不确定性。
我们还必须审视国内市场状况。若国内没有强大的电池和电动汽车生态系统,冶炼厂产品将始终依赖国外市场。
这种依赖性使得下游化计划显得脆弱,易受全球价格波动或地缘政治动态的冲击。
因此,推动从电动汽车、能源存储到政府基于绿色技术的项目终端用户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最终,这项镍下游化的新方向值得赞赏,但也必须受到严肃审视。这项在愿景层面堪称良好的政策,仍需辅以清晰的过渡准备、具体的激励措施以及确保整个产业链条能够衔接的保障。
我们相信印尼拥有巨大机遇,能成为全球电池材料产业的重要参与者。然而,这一机遇唯有在政府与业界协调行动、而非仅凭一腔热情的情况下,方能化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