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能源部:进口二氧化碳须登记 跨境CCS合作强调安全与互利
-

9月10日,雅加达第五届亚洲CCUS网络论坛期间,与会人士围绕跨境碳捕集与封存展开讨论。
【本报讯】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简称能源部)表示,在推进碳捕集与封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简称CCS)过程中,凡是进口至印尼的二氧化碳(CO₂)均须登记在册。
印尼能源部非常规油气工作区开发协调员德维·阿迪·努格罗霍(Dwi Adi Nugroho)17日指出,能源部将二氧化碳视为危险物质,因此每一批次或企业进口的二氧化碳必须在国家系统中注册登记,以便政府在安全管理、变更追踪以及排放源识别方面提供依据。“我们必须了解二氧化碳的具体参数和特性,”德维说。
跨境二氧化碳运输的相关规定已写入2024年第14号总统令《关于碳捕集与封存/利用与封存(CCS/CCUS)活动的实施》。该总统令明确要求跨国运输须基于双边协定,以便相关方面依法出具推荐或许可,二氧化碳跨境运输只能通过输送国与接收国主管机构的协调予以实施。
“当我们与其他国家达成合作或签署协议时,必须清楚二氧化碳的发送方身份;在运输环节,许可申请须由两国主管机构共同处理,”德维在面向能源领域利益相关方的说明会上表示。他同时强调,CCS过程必须在各环节配备经过校准的监测体系,从生产方到运输方,再到封存运营方,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跨境CCS合作需要长期承诺、明确的责任分工以及社会认可,最重要的是应实现互利共赢,”德维说。
此前,印尼国会第十二委员会成员切克·恩德拉(Cek Endra)表示,碳捕集与封存(CCS)以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必须在《石油天然气法》修订草案中予以明确规定,以推动形成更加适应性和前瞻性的国家能源法规。
他指出,印尼拥有丰富的地质储存潜力,有望成为东南亚地区重要的二氧化碳封存枢纽,尤其是在大量已停止生产的油气田区域。为此,建立完善、系统化且有利于投资的法律框架至关重要。
在他看来,借助强有力的法规支撑,CCS/CCUS技术有望成为印尼实现2060年净零排放目标的战略支点,同时帮助印尼能源产业在全球能源转型趋势中保持竞争力。(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