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求在小岛屿经营业务企业 必须持有海洋渔业部许可证
-

周三(7月9 日),海洋与渔业部(KKP)海岸与小岛屿负责人Ahmad Aris在雅加达KKP办公室发表声明。
【本报讯】政府要求在小岛屿经营业务的企业必须持有海洋与渔业部(KKP)的许可证。
KKP海岸与小岛屿负责人Ahmad Aris称,这项义务源于2025年第28号政府条例(PP 28/2025)关于基于风险的商业许可管理的规定。
他说明,企业家将在印尼的小岛屿开展业务之前,必须获得KKP的许可证,包括从事采矿行业。
未来,KKP将修订2024年第10号(Permen KP 10/2024)海洋渔业部长条例关于小岛屿及其周边水域利用的规定,以使与PP 28/2025保持一致。
“所有在小岛屿上的商业活动,都必须事先获得KKP的许可和推荐。后续的实施规定,我们可能修订2024年第10号海洋渔业部长条例。使业务流程符合规定。”他于周三(7月9日)在雅加达KKP办公室接受采访时表示。
根据PP 28/2025第4条规定,企业必须拥有商业许可证才能开展商业活动。该商业许可证是在企业首先满足基本要求后获得的,除非政府条例中另有规定。
他进一步表示,PP 28/2025修订版的变化是为企业提供商业确定性,包括机制和程序,从而确保海岸和小岛屿区域管理的可持续性。
“现在,KKP的许可环节前置了,因此这能够为未来小岛屿管理的可持续性提供确定性。” (l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