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U-CEPA 为出口开辟机遇 但企业仍受非关税壁垒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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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积港口的集装箱情景。
【本报讯】印尼-欧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IEU-CEPA) 为印尼对欧盟市场的出口开辟了巨大机遇。然而,企业界人士认为,取消关税不足以极限促进出口。IEU-CEPA 计划于 2026 年 10 月签署,并于 2027 年 1 月生效。
印尼政府的目标是在协定实施后,将印尼对欧盟的出口额翻倍。经济事务统筹部长Airlangga Hartarto表示,IEU-CEPA生效后,印尼对欧盟出口关税的约 90.4% 将立即降至 0%。与此同时,剩余的8.37%关税将逐步降低。
该协议将扩大市场准入,并促进印尼与欧盟之间棕榈油、鞋类、咖啡、家具、农产品和渔业产品的贸易和投资,如棕榈油、鞋类、咖啡、家具、农产品和渔业产品等商品,有望获得更具竞争力的市场准入。
除贸易之外,印尼政府也鼓励欧盟投资于高附加值行业,例如先进制造业、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数字技术和制药业。
印尼企业商协会(Apindo)主席 Shinta W. Kamdani对记者表示,IEU-CEPA将改变印尼与欧盟的贸易关系。但该协议并非解决所有贸易问题的万能灵药。“IEU-CEPA并非解决所有印尼-欧盟贸易问题的灵丹妙药。”
她认为,贸易协定的本质在于减少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企业能否达到目标市场的标准,仍然是企业本身的责任。
因此,Shinta认为,印尼必须继续加强企业遵守各项欧盟法规的能力,包括EUDR、CBAM、可追溯性,以及环境和可持续性标准。“CEPA/FTA 只是有助于企业合规,并不能自动使印尼企业遵守目的地国家的市场法规。”
尽管如此,Shinta认为,与印尼目前使用的普惠制(GSP)相比,IEU-CEPA 能提供更强的市场准入确定性,印尼能通过CEPA获得更确定的贸易优惠,不再受欧盟内部政策变化的影响。
IEU-CEPA 也被认为能提升印尼对越南和马来西亚的竞争力。除出口之外,该协议也能促进欧盟的投资和技术合作。
Shinta提到,绿色能源、电动汽车生态系统、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制药和下游产业等领域都具有吸引欧洲投资的潜力。“只要符合利用要求和市场条件,所有行业都能从中受益。”
她也提醒说,欧盟市场要求很高,企业必须满足各种标准,包括标签、健康、环境、可持续性、人权、劳工和可追溯性等方面。欧盟新政策,如EUDR和CBAM的实施,进一步加重合规负担。
Shinta指出,不同行业达到标准所需的投资不同。她以钢铁行业为例,该行业必须投资生产技术并改变生产方法才能达到 CBAM 的排放标准。
她说道,因此,企业不能独自承担达到国际标准的全部责任。“确保符合国际市场标准的负担太重,企业无法独自承担。必须通过公私合作来实现。”
棕榈油与纺织品是能直接受益的行业之一,印尼棕榈油协会(GAPKI)主席 Eddy Martono表示,IEU-CEPA规定,印尼棕榈油出口至欧盟,100万吨以内,关税为0%。
他认为, 取消关税促进印尼棕榈油对欧洲市场的出口。然而,企业仍需克服非关税壁垒,特别是欧盟出口限制(EUDR)。
他对记者表示,“根据IEU-CEPA,2027年印尼出口100万吨棕油至欧盟,关税将为0%。将促进印尼棕榈油对欧盟的出口。”
他认为,增加出口是更理想的选择。如果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能同时得到解决,情况将会大为改观。
与此同时,印尼纤维和长丝纱线生产商协会(APSyFI)主席Redma Wirawasta认为,IEU-CEPA能为纺织业带来巨大的机遇。
然而,他对印尼企业能否充分利用该机遇持悲观态度,这是因印尼的纺织服装业仍严重依赖进口原材料。
他对记者称,该情况能使遵守IEU-CEPA中的原产地规则(ROO)条款变得更复杂。“我们的服装业仍依赖80%以上的中国原材料。纺织业的情况也类似,虽然进口纱线的比例低于50%,但仍依赖进口纱线。”
他认为,理论上,将进口关税从15%左右降至0%能提高印尼产品在欧盟市场的竞争力。然而,如果国内产业无法满足原产地规则,该益处会减少。
他说, 除了原产地规则外,纺织业也面临对更环保产品和产业的要求。企业被敦促增加清洁能源的使用,但国内产业在这方面的准备仍然有限。“如果不改善产业结构、加深产业一体化程度并向绿色能源转型,我对我们能否从IEU-CEPA中获得最大收益持悲观态度。”
面对该挑战, Redma预计,至2027年,印尼对欧盟的纺织品出口将实现较为温和的增长。“在目前情况下,即使2027年我们对欧盟的出口增长5%,也已相当不错了。”
为能极限发挥IEU-CEPA的益处,Shinta鼓励政府针对出口商,包括欧盟出口供应链中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政府也需加快放松管制,简化出口和投资许可流程,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贸易融资,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并在IEU-CEPA生效前制定所有技术法规。
此外,Apindo建议成立一个由政府和企业组成的工作组,以促进IEU-CEPA的实施,同时监督和解决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障碍。(s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