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印尼贸易部数据显示,2026年初,虽然欧盟正准备实施《欧盟零毁林法案》(European Union Deforestation Regulation,简称EUDR),印尼对欧盟棕榈油出口仍保持正增长。
贸易部国际贸易谈判总局长Johni Martha称,2026年1月至4月期间,印尼对欧盟棕榈油出口仍呈现增长趋势。
他表示,“2026年1月至4月,印尼对欧盟棕榈油出口表现积极,出口额达15.1亿美元,出口量为170万吨,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1.15%和12.74%。”
虽然如此,他强调,欧盟并非印尼棕榈油的主要出口目的地。该地区在印尼全国棕榈油出口总额中的市场份额仅约占9.13%。
另一方面,他认为,预计受EUDR实施影响最大的产品之一是精炼棕榈油(HS 15119020)。
该产品是印尼对欧盟出口的主要棕榈油衍生品,2025年占印尼对欧盟棕榈油出口总额的22.03%。
除精炼棕榈油外,各种其他棕榈油衍生产品,包括油脂化工产品,也必须符合EUDR的规定,特别是在可追溯性体系,以及证明产品并非来自毁林土地方面。
他续说,政府正通过开发可追溯性体系,以及提高对可持续发展标准的合规性,持续加强印尼国家棕榈油产业的可持续性。
“同时,印尼政府继续与欧盟进行对话和沟通,以确保EUDR的实施透明、非歧视,并兼顾包括印尼在内的生产国的情况和利益。”
他说明,贸易部认为EUDR的实施应兼顾平衡。一方面,该法规成为加强印尼国家棕榈油产业治理的契机,通过强化土地合法性、供应链可追溯体系、认证以及环境保护等措施。他认为,这些举措符合提升印尼产品在全球市场竞争力的努力。
但另一方面,他提醒道,EUDR中的要求,如尽职调查、地理定位、可追溯性以及无毁林证明等,可能会增加企业的合规成本和行政负担。
他认为,小农户面临的挑战将更为严峻,因为他们在数据记录、技术和融资方面仍存在局限。
“因此,印尼推动EUDR的实施符合公平贸易原则,具有可持续性,考虑生产国的情况,并不成为阻碍印尼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隐性壁垒。”
为维护该市场准入,政府持续通过双边会议、技术论坛及其他合作机制加强外交努力。
在上述各类论坛中,印尼要求欧盟就EUDR的适用提供明确的技术细节,提供充分的过渡期,并承认印尼已建立的可持续性体系。
此外,在国内,政府也通过开发可追溯体系、强化土地合法性、农户数据登记、提升可持续认证水平,以及加强出口商和油棕种植户的能力建设等措施,加强企业的准备。
另外,棕榈油市场准入问题也在印尼-欧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IEU-CEPA)谈判中持续讨论,以期创造更加开放、公平且互利的贸易环境。
 
制定战略
在EUDR实施带来的挑战下,贸易部也准备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他表示,东亚、南亚以及部分非洲和中东地区是最有前景的替代目的地。
根据国际贸易中心(ITC)的出口潜力地图数据,印尼各类棕榈油产品,包括HS 151190,尚未开发的出口潜力超过100亿美元。
数据显示,巴基斯坦是潜力最大的市场,约9.44亿美元,其次是中国的6.91亿美元、孟加拉国的5.22亿美元和印度的2.32亿美元。
据他说,如此大的潜力表明亚洲国家可以成为印尼棕榈油出口有前景的替代市场。
“因此,加强市场准入、加大贸易推广,以及优化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合作,是扩大出口市场、减少特定市场依赖的战略,包括欧盟。”(l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