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电动汽车新规不改变整体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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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财政部长普尔巴亚·尤迪·萨德瓦表示,最新出台的电动汽车(EV)税收政策并未改变整体税负水平,而是对征收机制进行了调整。
普尔巴亚于4月22日(周二)在雅加达财政部举行的媒体吹风会上对记者表示:“总体税负并没有变化,只是从一种征收方式转向另一种方式。”
上述新规为2026年第11号内政部条例(Permendagri 11/2026),对包括电池电动汽车(KLBB)或纯电动汽车(BEV)在内的车辆税费作出规定。
财政部长解释称,在此前政策框架下,电动汽车享有一定形式的激励措施,例如进口补贴或其他优惠安排,而这些机制在新规中已作出相应调整。
不过,从净效应来看,与原有机制相比,电动汽车整体税负保持不变。
他强调,此次调整本质上属于财政机制优化,而非税负的增加或减少。
“与此前方案相比,净税负没有变化,”普尔巴亚表示。
根据Permendagri 11/2026,电动汽车不再被列为机动车税(PKB)及机动车过户税(BBNKB)的免税对象。
换言之,无论是车辆持有还是转移,均纳入正常征税体系。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电动汽车均需按全额缴税。根据地方政策不同,实际税负可能为零或享有一定减免。
相关税收安排并非刚性执行。根据条例第19条规定,中央政府仍为地方提供税收激励空间,包括免征或减征等措施。
具体优惠幅度由各地政府自行决定,这也意味着未来电动汽车税收政策将呈现差异化,不同地区之间可能存在明显区别。(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