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JK收紧IPO资金监管 募集资金须入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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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dy Manindo Harahap
【本报讯】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将加强对首次公开募股(IPO)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规定相关资金必须统一存入专项账户。
OJK资本市场投资管理及证券机构监管副专员Eddy Manindo Harahap表示,这项政策是加强印尼资本市场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
“(该政策)是我们刚刚发布的规定之一。也就是说,一旦企业进行IPO,其募集资金必须存入一个专项账户。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这是其中一个重要目的。”Eddy周二(3月10日)在雅加达印尼证券交易所(IDX)大楼举行的“Road to Indonesia Investor Relations Forum 2026”活动上表示。
Eddy进一步表示,OJK未来还将陆续出台多项配套规定,以全面加强印尼资本市场行业的监管体系。
“接下来,我们还会推出一些强化措施,比如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加强对投资经理(MI)的监管等。”他说。
他指出,这些强化措施实际上早已纳入监管机构的工作计划,但当前印尼资本市场的发展态势,促使OJK加快相关政策的落地。
“虽然这些措施原本已经在计划之中,但当前的市场形势将推动其更快实施。”Eddy说。
作为参考,关于IPO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已载于2025年第40号OJK条例(POJK),即《关于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根据该条例第20条,发行人必须将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入公开发行资金专用存放账户。
同时,第21条规定,该资金存放账户必须以发行人名义在受OJK监管的商业银行或伊斯兰银行开设专项账户,并与公司的运营账户相互独立。
此外,发行人还必须在向OJK提交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LRPD)时,同时报送该专项账户的资金变动记录。
该条例第21条第(2)款规定:“发行人须在提交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LRPD)时,一并附上第(1)款a项所述专项账户的资金变动记录。”
若发行人违反上述规定,OJK可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相关处罚形式包括书面警告、罚款(即责令缴纳一定金额)、限制业务活动、暂停业务活动、吊销营业执照、取消批准、撤销登记、撤销注册声明生效以及吊销个人执业许可等。(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