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资源(SDA)出口外汇收益(DHE)安置的新政策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私营银行业界人士质疑,为何他们没有被给予吸纳这些资金的机会。
政府似乎希望更严格地控​​制和监督出口外汇的使用,以便更好地维护现有的外汇储备,使其保持安全。此外,政府也可以直接监控长期以来被怀疑存在各种欺诈行为的自然资源出口活动。
财政部长普尔巴亚.尤迪(Purbaya Yudhi)此前表示,该政策旨在加强对自然资源出口外汇收益安置的监督,以实现增加外汇供应的目标。在之前实施政府条例期间,部分出口商将美元外汇存放在国内小型银行,这些银行随后将其兑换成盾币。然而,接收这些资金的银行却将其重新兑换成美元并汇出境外。
普尔巴亚于12月8日(周一)与国会第十一委员会举行会议后说,“所以这没有效果。因此,为了堵住这个漏洞,与其费心不如就交给国有银行集团(Himbara)。如果国有银行集团搞出各种问题,我们就叫停,很简单。”
另一方面,新政策放宽了外汇出口收益兑换成盾币的上限,从原先的100%下调至最多50%。该修订政府条例的内容还包括扩大外汇用途,现在不仅可用于国内无法生产的商品和服务采购需求,也可用于出口商的营运资金需求。
出口商还被赋予将资金投资于在国内发行的外币计价国家债券(SBN)的选项。关于这一点,政府将发行此类外币计价国家债券,以吸纳出口外汇收益的过剩外汇,同时作为深化市场的努力。
根据修订后的2025年第8号政府条例,印度尼西亚银行/印尼央行(BI)将调整或修改其规定,以降低出口外汇收益的门槛。
然而,该政策引起了私营银行业界的反应。国家银行协会(Perbanas)副总主席拉妮.达尔马万(Lani Darmawan)表示,新的外汇出口收益安置规定将对私营银行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涉及外汇流动性和投资者看法方面。国家银行协会将准备一份关于新规影响的研究报告,并提交给金融服务管理局(OJK)。
此前,Permata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约书亚.帕德德(Josua Pardede)也认为,私营银行将失去一个廉价且稳定的外汇资金来源,特别是对于那些客户多为自然资源出口商的银行。他说,“对于外汇资金来源依赖跨国公司或全球网络的私营银行,影响更多在于利润率,而不是提供外汇贷款的能力。”
据约书亚称,私营银行可能会在发放外汇贷款时更加挑剔,提高贷款利率,或将重点转向盾币融资。他还认为,国有银行集团增加的额外流动资金不一定能被完全吸收。
印尼Maybank全球市场经济学家米尔达尔.古纳尔托(Myrdal Gunarto)表示,国有银行集团之外还有足够多的银行有能力成为出口外汇收益的吸纳方。他认为不应存在歧视,因为非国有银行集团的银行也可以提供多样化产品,以吸引出口商将资金存放在国内,特别是自然资源出口外汇收益。
同样,银行业观察家兼印尼银行业发展研究所(LPPI)高级副总裁特里奥克萨.西亚哈安(Trioksa Siahaan)评估,自然资源出口外汇收益的安置规定本应为国内所有银行制定相同的的政策。他于周二(12月9日)说,“规定应该对所有银行一视同仁,这样才更公平和具有竞争力。
政府似乎仍将按计划从明年初开始实施这项新政策。因此,自然资源领域的出口商必须适应政府的决策。他们没有被给予太多的选择,并可能面临不利的风险。
我们不希望这项新政策反而对出口商造成反噬,其风险将相当巨大,最终所有人都会蒙受损失。我们希望出口商愿意欣然遵循政府政策,而非出于被迫。因此,政府也必须明智行事。政府需要提供全面的解释,并且出口商也应获得有吸引力的激励措施。切勿让出口商因受损而感到气馁,最终也将损害政府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