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印尼税务总局(DJP)计划指定境外电商平台代扣印尼卖家的印尼第22条所得税(简称PPh 22)。
 
DJP第一税务司司长Hestu Yoga Saksama于7月15日(周二)在雅加达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有一些平台设在新加坡、中国、日本或美国,上面有很多印尼卖家在经营。我们可以指定他们代扣0.5%的PPh 22。”
 
Yoga指出,税总早在2020年便采取类似方式,指定境外平台作为“电子系统贸易组织者”(PPMSE)征收增值税(PPN)。
 
因此,DJP相信此次PPh 22的征收也能依照相同机制执行。
 
此举旨在避免引发本地电商卖家的不满情绪。
 
“这样国内的商家就不会抱怨,或迁移到境外平台经营,”他说。
 
印尼税务总局指出,已与多家大型电商平台进行沟通,并希望他们开始准备相关系统及技术需求。
 
“以2020年经验来看,系统准备不需要太久。如果没记错的话,两个月就能完成系统建设。像美国和欧洲的平台当时都能快速准备并最终被指定。我们有信心这次也能顺利实施,”Yoga补充道。
 
财政部长丝莉·穆利亚妮(Sri Mulyani Indrawati)已于2025年6月11日签署2025年财政部长第37号条例(PMK 37/2025),并于7月14日正式颁布,授权平台作为PPMSE征税单位。
 
所征PPh 22税率为卖家全年总营业额的0.5%。
 
该项征收不包含增值税(PPN)与奢侈品销售税(PPnBM)。
 
政策适用于年营业额超过5亿盾的卖家,需通过官方声明向指定平台申报。
 
而年营业额未满5亿盾的卖家则无需缴纳此项税费。
 
另外,一些交易类型也被排除在此征收范围之外,包括物流与线上交通服务(如网约摩托车)、手机充值服务以及黄金买卖等。(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