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拟调整资源出口外汇收入管理规定 将讨论出口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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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印尼贸易部长布迪·桑托索在雅加达经济统筹部办公地点出席出口外汇收入政策小范围协调会议后接受采访。
【本报讯】印尼贸易部长布迪·桑托索(Budi Santoso)表示,政府计划修订自然资源出口外汇收入(DHE SDA)管理政策,但具体调整内容尚未决定。政府将在后续会议中考虑出口企业提出的建议,进一步讨论并确认修改方案。
布迪11月3日在雅加达经济统筹部办公地点出席出口外汇收入政策小范围协调会议后接受采访时表示,相关政策将作出调整,政府随后将开展政策说明工作。他未透露拟修改的条款,也未公布修订时间表。
布迪强调,企业建议仍需在下一次会议中讨论,政策调整尚待确定。他同时明确,此次修订计划与PT Danantara Sumberdaya Indonesia(DSI)的运营无关。
他说:“实际上,这些调整与DSI无关。后续调整还要再看,企业提出的建议将进一步讨论和确认。”
按照原稿列示的现行安排,自然资源出口外汇收入管理政策依据2026年第21号政府条例,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相关出口企业须将出口外汇收入存入国有银行体系(Himbara)的专用账户。
存放要求按行业划分。非油气行业出口企业须将100%的自然资源出口外汇收入存放12个月;油气行业出口企业须存放至少30%的相关收入,期限不少于3个月。
除存放比例和期限外,现行政策还规定,企业将自然资源出口外汇收入由外币兑换为印尼盾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其相关出口外汇收入总额的50%。
布迪此次未说明上述存放比例、期限或兑换上限是否属于拟调整范围。相关修改仍需进一步讨论,具体内容及实施安排尚待公布。(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