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2月,印尼国家收支预算(APBN)赤字高达135.7万亿盾,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0.53%,这不仅仅是新财年的开局数字,更是一个预警信号。
这是近五年来最严重的赤字,甚至超过了新冠疫情初期带来的压力。在债务利息负担不断加重、新增债务需求日益增长的背景下,民众有权质问:我们的国家财政管理将走向何方?
毕竟,国家收支预算不仅仅是一项经济工具,更是人民主权的体现,正如1945年《印尼共和国宪法》所述那样。1945年宪法第23条规定,国家收支预算是由国会(DPR)和政府共同审议通过的法律,旨在最大限度地造福人民。
事实上,印尼的国家财政赤字制度受到《2003年第17号国家财政法》的限制。该法规定预算赤字上限为GDP的3%,债务比率上限为GDP的60%。3%的上限是财政纪律(财政规则)的锚点,旨在防止预算政治中的道德风险。
截至2026年2月,国家收支预算赤字仍为0.53%。然而,年初的负增长趋势,加上新增债务融资的需求,预示着累积风险。近年来,国家支出结构显著增加。强制性支出、补贴、人员费用和债务利息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逻辑上讲,如果经济增长放缓,而国家收入(尤其是税收)未能实现最佳增长,那么财政空间将进一步缩小,赤字有可能扩大到接近甚至超过3%的上限。正因如此,法律批评才显得尤为重要。现任政府倡议提高效率,然而如果效率的提升没有伴随更强有力的收入和支出改革,则可能产生悖论。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政府向公众传递的信息往往对财政韧性、安全的债务管理、有效的效率政策,以及被视为惠民的民粹主义工作计划持乐观态度。然而,现实情况却截然不同。因此,政府有义务提供全面且信息丰富的财政数据。
在民主国家,财政透明度是合法性的先决条件。缺乏财政透明度,国家收支预算就会从福利工具沦为宣传工具。我们从新冠疫情的经验中吸取教训,当时政府通过非常规政策放宽了3%的赤字门槛。那时,以公共卫生紧急状态为由是符合宪法的。然而,当前的情况有所不同。任何国家紧急状态的宣布都不能成为将赤字扩大到法定限额之外的理由。
如果印尼在没有正当紧急状态的情况下超过3%的财政赤字上限,这不仅会造成经济风险,还可能构成政府违法行为,政府必须为此承担责任。从宪法角度来看,超过赤字上限可能被视为政府政策违反法定规范。作为负责预算监督的机构,国会绝不能对这种潜在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然而,除了经济影响之外,还有一个更为根本的层面,即宪法责任层面。根据1945年宪法第4条,总统作为政府权力的持有者,对国家收支预算的执行负有首要责任。尽管国家预算会提交国会讨论,但财政政策的执行权仍然掌握在行政部门手中。如果财政政策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的限制,理论上就可能被视为违反国家治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