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9日电】据中国商务部消息,商务部、海关总署9日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2025年11月8日起对锂电池及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并同步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
 
公告指出,此举依据《出口管制法》《对外贸易法》《海关法》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旨在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管制范围包括高能量密度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相关制造设备与技术;磷酸铁锂及三元正极材料及其设备;以及人造石墨和混合石墨负极材料及其制造工艺、石墨化和包覆改性设备。
 
公告要求,出口经营者须依规定向商务部申请许可,并对报关商品真实性负责。属管制物项的,应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两用物项”并列明管制编码;非管制但参数接近者,也应如实说明。海关对申报信息真实性有疑问的,将依法暂缓放行。
 
商务部表示,实施出口管制是依法履行国际义务、保障产业链安全的重要措施,将继续完善两用物项管控体系,确保出口活动合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