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西爪哇省勿加西县检察院销毁了来自44件已有永久法律效力的毒品犯罪案件的1,529.51克冰毒证物。
勿加西县检察院院长Eddy Sumarman解释说,检察机关有任务和权力执行法官的规定,以及已有永久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依据《刑事诉讼法》(KUHAP)第270条的规定。
“执行任务必须彻底,不仅是作为刑罚的执行者,对于证物也是如此。因此,我们销毁了来自164件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案件的大量证物。”他于周三(10月8日)在芝卡朗说道。
被销毁的证物不仅是1,529.51克冰毒(44件案件),还包括来自23件案件的5,919.83克大麻、来自3件案件的5,809粒摇头丸、来自59件案件的88部手机,以及来自23件案件的29把各类的利刃。
此外,还有来自9件案件的2,675粒曲马多、2,279粒hexymer和253粒苯海索(Trihexyphenidyl),以及来自1件案件的754瓶液体兴奋剂和36包包装兴奋剂。其他被销毁的证物还包括来自1件伪造证书案件的10,931张面额为10万盾的假钞。
他说明,这些证物根据法律法规以各种方式销毁,以确保任何一方都无法再次使用。(l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