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美国商务部近日对进口自印尼的光伏电池及组件作出反倾销调查终裁,认定相关产品在美国市场存在低于公平价值销售的行为,倾销幅度为94.36%。
 
据路透社9月12日报道,美国商务部同时认定,印度和老挝同类产品的倾销幅度分别为123.04%和65.43%。
 
在反补贴调查中,美国商务部裁定印尼相关产品适用的反补贴税率为73.2%至173.7%,印度相关产品的反补贴税率为126.09%,老挝相关产品的税率为82.03%至153.67%。
 
反补贴税是进口国为抵消出口国政府向本国生产商提供的补贴而对进口商品加征的关税。美国方面认为,上述3国光伏产品生产商从各自政府提供的补贴中获益。
 
此次贸易调查由美国太阳能制造与贸易联盟(Alliance for American Solar Manufacturing and Trade)提出申请。该联盟成员包括第一太阳能公司(First Solar)、韩华Qcells公司(Hanwha Qcells)和使命太阳能公司(Mission Solar Energy)等多家美国光伏制造商。
 
该联盟首席律师蒂姆·布赖特比尔(Tim Brightbill)表示,星期五公布的终裁是执行美国贸易规则、恢复美国光伏制造商及其雇员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一步。
 
布赖特比尔说,该联盟将继续密切关注进口数据,并追究相关违规方的责任,无论其下一步将生产转移至何处。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定于10月14日作出终裁,以确定上述进口产品是否对美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构成实质性损害威胁。
 
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11月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此案是美国持续多年对进口光伏产品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最新进展。
 
美国于2012年首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此后,一些中国光伏企业将部分生产环节转移至亚洲其他国家。(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