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长:生产者强制性塑料废弃物管理规定将于今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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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环境部长兼环境控制局局长哈尼夫·费索尔·努罗菲克在雅加达出席 INC-5.2 会议后多方协调会,并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
【本报讯】环境部长兼环境控制局局长哈尼夫·费索尔·努罗菲克(Hanif Faisol Nurofiq)表示,关于生产者必须承担塑料废弃物管理责任的规定(即“生产者延伸责任制”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简称 EPR)有望于今年正式发布,并将逐步实施。
哈尼夫21日在雅加达出席 INC-5.2 会议后多方协调会时表示,EPR 早已在2008年第18号《废弃物管理法》中有所规定,但至今仍属自愿性质。
“目前我们正加快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工具,使其成为强制性规定,”哈尼夫说。
他补充道:“强制性规定预计将在今年确定,但执行将分阶段推进。”
据介绍,在与相关企业,尤其是国家塑料行动伙伴关系(NPAP)成员的交流中,企业界普遍对实施 EPR 表示积极态度。哈尼夫指出,这将成为推动印尼塑料垃圾治理、实现政府到2029年全面管理废弃物目标的重要举措。
会议讨论强调,EPR 必须成为覆盖从源头到终端各环节企业的义务,而不仅限于部分行业。该机制被视为推动印尼循环经济的重要抓手,有助于实现“减量、再用、再循环”的目标。
对于实施过程的渐进安排,哈尼夫表示,由于涉及工业部等多个部门及利益相关方,需要协同推进,逐步落地。
他介绍,会议还讨论了塑料废弃物治理的路线图及工业界的角色分工。
“会议成果将很快提交工业部长审议。我们已形成初步框架,下周将完成 NPAP 的最终方案,之后将推动其转化为各相关部门的政策和管理工具,”哈尼夫说。
根据规定,EPR 要求生产者对其产品包装所产生的塑料废弃物承担责任,包括回收、再利用以及推动多用途包装设计,避免垃圾最终流向填埋场。(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