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电商新规要求平台优先展示本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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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在印尼中爪哇省梭罗市举行的“购买本地产品”(#BeliLokal)合作活动上,印尼国内贸易总局局长伊克巴尔·绍凡·绍夫万(Iqbal Shoffan Shofwan,左)、贸易部长布迪·桑托索(中)和Tokopedia及TikTok Shop印尼执行董事斯蒂芬妮·苏西洛(Stephanie Susilo)一同接受媒体采访。
【本报讯】印尼政府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在商品展示页面优先展示本国产品,同时提高平台面向商家的规则和管理透明度,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规定已纳入《关于通过电子系统开展贸易的2026年第19号贸易部长条例》。
印尼贸易部长布迪·桑托索(Budi Santoso)9月21日在中爪哇省梭罗市表示:“首先,我们希望本国产品得到优先展示。其次,平台应提高面向商家的透明度,包括行政管理等方面。此外,还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布迪表示,商家——包括中小微企业(UMKM)、数字平台和消费者在电子商务生态体系中各自承担不同角色,三方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他说:“这三方必须协同运转,任何一方都无法独立发展。商家需要平台,平台也需要商家,同时还需要消费者。”
布迪表示,政府应同时维护商家、平台和消费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推动数字贸易生态体系健康发展。印尼贸易部还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持续评估并适时调整相关规定。
他说:“各方权益都应得到保护,这样整个生态体系才能良好运转。我们还将继续开展评估,因为贸易部长条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布迪此前在9月17日举行的印尼国会第六委员会工作会议上表示,如有必要,政府将再次调整电子商务相关规定。会议讨论的商家权益保护问题包括平台货款留存期限、关闭网店以及商家向平台提出申诉的机制等。(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