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启动俄罗斯原油采购 Lemigas负责落实1.5亿桶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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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印尼国会副议长苏夫米·达斯科·艾哈迈德(Sufmi Dasco Ahmad)在雅加达史纳延国会大厦召集多名内阁部长举行会议,讨论加快经济增长相关举措。
【本报讯】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长巴赫利尔·拉哈达利亚(Bahlil Lahadalia)表示,已责成印尼石油与天然气研究院( Lemigas)参与推进自俄罗斯进口原油的相关工作。
巴赫利尔6月8日在雅加达史纳延国会大楼出席新闻发布会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俄罗斯进口油气资源是政府当前推进能源合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说:“是的,(从俄罗斯进口油气资源)是相关计划内容之一。”
巴赫利尔表示,上述举措旨在落实印尼总统普拉博沃·苏比安托访问俄罗斯期间达成的能源合作成果。根据规划,印尼将分阶段推进总计1.5亿桶俄罗斯原油进口计划,相关安排将持续实施至2026年底。
他指出,根据《2026年第26号总统条例》关于《国家能源安全所需原油、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LPG)采购管理》的规定,能源与矿产资源部将就相关工作与勒米加斯展开协调。
根据该条例,作为能源领域公共服务机构(BLU)的勒米加斯,未来可参与国家能源进口管理工作,涵盖原油、成品油以及液化石油气等能源产品。
巴赫利尔表示:“从今天开始,我将启动相关协调工作。根据总统通过总统条例作出的部署,未来国家能源进口业务有望由公共服务机构参与管理,而勒米加斯将承担相应职责。”
他表示,由勒米加斯参与能源进口管理,有助于优化现行采购体系,减少流通环节,提高国家能源采购效率。
巴赫利尔进一步指出,通过勒米加斯开展能源产品进口,也为政府间合作采购模式提供了制度保障。
他说:“如果总统与其他国家就原油采购达成合作协议,未来相关合作可以直接通过政府间合作机制推进,并由国家授权机构负责后续落实工作。”
相关规定已载入《2026年第26号总统条例》第4条。根据第4条第3款规定,能源领域公共服务机构开展进口业务,应依据相关合作协议执行。
条例同时规定,公共服务机构既可依据政府间合作协议开展进口,也可依据印尼中央政府与境外供应商签署的合作协议实施采购。
此外,《2026年第26号总统条例》第5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公共服务机构或北塔米纳可根据采购合同安排开展进口采购活动,即使因采购规模、产品类别、原产国以及交付时间等因素导致价格存在差异。
条例指出,上述紧急情况须由负责油气领域事务的主管部门依法认定,即由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长作出决定。(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