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会立法机构副主席艾哈迈德.多利.库尼亚(Ahmad Doli Kurnia)称,根据根除腐败委员会/肃贪委(KPK)的建议,2011年第2号政党法需要修订,以规范政党资金的来源和管理,从而防止腐败行为。
多利.库尼亚周二(4月28日)在雅加达接受采访时表示,考虑到政治动态在经验和思想层面都发生了显著变化,政党法需要立即修订。他说,“在修订的法律中,必须讨论的重要问题之一是政党资金的来源和管理。”
经过28年的改革,多利.库尼亚希望通过政党制度化,加强政党在社会各阶层中的地位。因此,他认为所有政党都必须致力于将政党建设成为能够以现代化和自立的方式管理的组织。他表示,政党干部培养是必要的,并且必须与人民的愿望和意愿相联系。
多利.库尼亚认为,政党是民主制度的关键支柱,政府机构是普选的产物。他说,“在选举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政党,以及作为主权持有者的人民。因此,政党、选举和政府是密不可分,因为它们在民主制度中是相互联系的。如果想要实现良好的治理,其他要素也必须健全。”
多利.库尼亚表示,修订《选举法》已被纳入长期发展规划(RPJP),该规划要求加强政治体系的发展。长期发展规划通过对《选举法》、《地方选举法》和《政党法》的编纂来实现这一目标。
国会立法机构副主席艾哈迈德.多利.库尼亚说,“如果我们想要拥有良好的政府机构,那么我们的选举也必须良好。如果参与选举的政党良好,那么良好的选举制度就变得更加完美了。”
此前,根除腐败委员会建议修订2011年第2号《政党法》,增加政治教育、干部培养,以及政党财务报告标准化方面的规定。
根除腐败委员会认为,过去22年(2004年至2025年)期间,共有371名政治人物卷入腐败案件,这表明政党干部培养需要改进。根除腐败委员会也认为,政党治理体系的改进日益迫切,因为它与公共政策和政府治理密切相关。(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