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财政部确认电商所得税非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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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印尼财政部表示,对电子贸易(电子商务)商户征收所得税(PPh 22)并非新政策。财政部经济与财政战略司司长费布里奥·卡卡里布指出,该税种此前已在谷歌、网飞等平台广泛实施。
周六(6月28日),费布里奥表示:通过这项政策,财政部希望加强与电商平台的合作,使其成为税收代征方。“这并非新税种,而是现有税制的体现。”
费布里奥说明,该政策规定年收入低于5亿盾的电商商户可免征此税。他强调,此举旨在完善税务管理以提高纳税合规性:“这项改革将成为我们年度税收目标的组成部分。”
此前,税务总局就电商商户PPh 22征税计划作出说明。6月26日,税务总局宣传服务与公共关系司司长罗斯玛乌莉在雅加达表示,该计划本质上是对电子贸易系统(PMSE)中商户交易征税方式的调整——从商户自主申报改为由指定市场平台代征。
罗斯玛乌莉解释道:“政策未改变所得税基本原则,反而通过更简化的集成征税系统为商户提供便利。”
对此,印尼电子商务协会(idEA)秘书长布迪·普里玛万回应称,协会将遵守并执行政府的各项合规政策。他接受采访时表示:“遵规守纪是我们作为电商从业者对健康可持续发展生态的承诺。”
尽管正式法规尚未颁布,但协会理解税务总局已开始向部分平台进行有限度的政策宣导。布迪强调:“若平台最终被指定为特定营业额个人卖家的代扣方,该政策将直接影响数百万卖家,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因此,确保系统准备度、技术支持及与卖家的充分沟通至关重要。”(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