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审理《国军法案》形式审查案 政府与国会质疑申请人法律地位
-

2025年6月23日,印尼法律人权部长苏普拉特曼在雅加达宪法法院就2004年第34号《国军法案》审查案进行陈述。本次庭审核心议程为听取国会与总统代表说明。
【本报讯】周一(6月23日),印尼宪法法院就《关于修订2004年第34号国军法的2025年第3号法律》(简称《国军法案》)启动后续形式审查听证会。法律人权部长苏普拉特曼·安迪·阿格塔斯与国防部长夏弗里·善苏丁作为总统普拉博沃·苏比安托的全权代表,亲赴雅加达宪法法院全会厅出席庭审。
除两位部长外,政府代表还包括法律副部长爱德华·奥马尔及国防副部长多尼·赫尔马万。国会方面则由国会第一委员会主席乌图特·阿迪安托及立法机构主席鲍勃·哈桑代表出席。
宪法法院首席大法官苏哈尔托约宣布:“今日上午议程为听取国会与总统陈述。国会代表由乌图特与鲍勃发言,政府代表由苏普拉特曼与夏弗里进行说明。”
政府质疑申请人法律地位
法律部长苏普拉特曼指出,针对《国军法案》提出形式审查的申请人缺乏充分法律地位。他以第81/PUU-XXIII/2025号案件申请方为例,强调该民间社会组织与受审法案内容无直接关联。
苏普拉特曼代表政府于听证会陈述:“第81号案申请人所属的民间组织、非政府机构,以及其他申请人中的学生、社会活动者、家庭主妇等群体,均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既非现役军人,亦非军校学员,更未注册成为国军候补军人。”
该部长明确表示,申请人既非法案的适格主体,亦非可能受“军人担任文职”条款影响的公务系统雇员。“申请人既非该法案的规制对象,也不属于因军人任职文职范围扩大而可能受损的公务系统人员,因此不具备主张法案内容利害关系的资格。”
国会称申请人仅为普通公民
印尼国会同样认定司法审查申请人缺乏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地位。国会第一委员会主席乌图特在宣读机构声明时强调:“国会认为申请人与2025年第3号法案无直接关联。”
乌图特指出,多数申请人身份为学生、私营企业员工及家庭主妇。国会认为其背景与受审法案实质内容缺乏相关性:“因其身份非现役军人、国军候补军人,亦非可能因军人担任文职而受损的公务系统雇员。”国会因此在最终诉求中要求宪法法院驳回全部申请,并确认《国军法案》立法程序符合《1945年宪法》及现行法律法规。
本次听证旨在听取政府与国会对五宗《国军法案》形式及实质审查案件的正式陈述,案件编号分别为45、56、69、75及81/PUU-XXIII/2025。该修订法案的异议方涵盖学者、跨校大学生联盟及公民社会组织等多方群体。
申请人指控修订法案制定过程违反公众参与原则,采取闭门操作方式,同时批判法案实质内容存在争议:包括扩大非战争军事行动(OMSP)权限,以及允许现役军人担任文职等条款。
此前(6月5日),宪法法院已因申请人缺乏法律地位,驳回编号55、58、66、74及79/PUU-XXIII/2025共五宗《国军法案》形式审查案。(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