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二(6月9日),印尼国会全体会议批准《印尼共和国国家警察法第三次修正案》正式通过成为法律。
这一决议是在各政党党团在雅加达史纳延议会大楼举行的2025—2026年会议年度第五会期第21次全体会议上表达同意后达成的。
印尼国会副议长苏夫米·达斯科·艾哈迈德询问:“我们再次确认,是否同意将《国警法案》通过成为法律?”在场议员齐声回答同意。
在批准前,国会第三委员会与政府已同意将《国警法案》提交至第二级讨论即全体会议,以争取获得通过成为正式法律。该同意意见是在第一级决策工作会议上达成的。
国会第三委员会主席哈比布罗赫曼在报告中表示,《国警法案》的起草践行了有意义的公众参与原则。他称,委员会已召开12次公众听证会以吸纳民意。
哈比布罗赫曼补充说,第三委员会还走访了12个省的大学,并邀请法律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社会团体及学生组织听取意见。
他说:“经过深入讨论,工作委员会最终完成了任务。”
随后,法案工作委员会与政府一同完成了对112项问题清单的审议,其中32项维持不变、36项作文字修改、12项作实质修改、24项删除,并新增8项实质内容。
据他介绍,工作委员会采取了分组或按主题分类的方法,以提高审议过程的效力和效率。
在第一级决策之前,第三委员会和政府就《国警法案》的若干实质性修改达成了一致,其中包括四星高级警官退休年龄限制的条款。
司法部副部长爱德华·奥马尔·谢里夫·希亚里耶介绍了对第30条第5款c项的修改,该条款规定了四星高级警官的退休年龄。
艾迪说:“第30条第5款c项的内容改为:‘特别对于四星高级警官,最高退休年龄为60岁,并可根据总统令确定的期限延长1年或根据需要延长’。”
在哈比布罗赫曼征求第三委员会成员同意后,该提议随后获得了全体与会者的一致通过。
第三委员会与政府还就关于该法开始施行时已接近退休年龄的警员退休年龄限制的过渡规定达成了一致。
据哈比布罗赫曼介绍,该法案至少包含八个核心要点。第一,明确印尼国警转型的目标与方向,即打造开放、透明、专业、诚信且服务优质的警察队伍。
第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系统加强监督职能并落实公开原则。
第三,在人力资源管理和职业发展体系中保障国警的中立性与专业性。
第四,强化警察职责履行,以优质公共服务、保护与庇护人民、执法与打击犯罪为导向。
第五,参照宪法法院多项裁决,对在警察机构外履职的警员作出严格而清晰的规定。
第六,更清晰有序地规范警员的解职与退休年龄,使其符合组织需求。
第七,落实并内化涵盖人道主义法治理念、民主原则及人权保护的教育课程。
第八,加强国家警察委员会的职能与地位。(cx)